治理垃圾短信 关键在于:约束运营商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7-02-25 10:55:00转载

记者日前了解到,信息产业部正与相关部委加快制定短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这一管理办法2007年有望出台。(2月24日新华网)

信息产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从网络上发送的垃圾短信可以找到源头,对SP(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的行为有了一定约束。”但同时又强调:“目前垃圾短信的管理难点在于非经营性的个人,一般从手机‘端’到‘端’发送垃圾短信。因手机实名制还未推广实施,加上群发技术手段助力,使垃圾短信泛滥。”

对于泛滥恣肆、无孔不入的垃圾短信的危害,可谓人所共知,而值此新春佳节之际,大家的感受恐怕更为深刻———不仅搅人清净、侵犯安宁权,而且强迫接受阅读、侵犯通信权,暴露个人信息、侵犯隐私权。

应该承认,信息产业部这里所说的“难点”是客观存在的———在缺乏手机实名制的情况下,个人性的垃圾短信发送,政府部门确实很难管理。但是,对这种总是将眼睛仅仅盯在发送者身上的垃圾短信治理思路,笔者又不大认同。因为在我看来,垃圾短信所以泛滥,不良的短信发送者固然是首要原因,但却并非唯一乃至最关键的原因,而关键在于手机运营商这个短信传播枢纽。

很明显,无论用何种方式发送,还是具体什么样内容的垃圾短信,要想实现传播,运营商都是绕不开的枢纽。因此,如果运营商能在管理上尽到对短信发送者和传播内容的审查、甄别义务,或者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赋予手机用户充分的对垃圾短信发送者进行限制、避免被骚扰的能力,那么,不管垃圾短信由谁发送,都没有理由如此泛滥成灾。反过来说,当前垃圾短信所以难以根治,或许恰恰表明,在这方面,运营商并没有真正尽到自己的社会责任,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运营商对垃圾短信的制造和传播,持一种姑息、纵容的态度。

治理垃圾短信,笔者以为,政府管理部门不仅要看到体现在发送者身上的“难点”,更要看到,在利益驱使下运营商自身的“难点”。而抓住这后一个难点,以严格的规制,约束并迫使运营商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打击垃圾短信的行动中来,在我看来,才是有关部门制定短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进而根治垃圾短信泛滥的关键。
桦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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