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五提3G议案 老将敲发牌警钟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7-03-08 09:10: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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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犹豫再三,施继兴还是决定在这次的人大会议上继续提交自己的3G提案,这已经是他第五次在全国人大会议中提出关于3G的议案,而且每年几乎都是同一个主题:加快3G上马。

“两会”从3月3日已经正式开始,记者拿到的这份署名日期为3月5日的《关于创新体制加快发展3G的建议》——在重重顾虑中诞生的议案——还是摆上了人大讨论的议题之中。

今年65岁的施继兴是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副会长、全国人大代表,在此之前,他曾担任普天东方通信集团公司总裁、副董事长。今年是他最后一次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参加全国人大会议。

加快发展3G的应急建议

经过长达8年的艰难发展,不管是政府主管部门还是TD参与企业,在多轮的TD规模网络试验之后,都已经对TD的技术成熟程度以及商用能力深信不疑。

不过施继兴在提案中指出,由于体制束缚,我国3G启动仍然徘徊不前。他认为,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在于:有关政府部门过度抢位,相关运营商无为失位,非国有资本无望进位,社会中介机构人士论证混杂乱位。

本着履行我国2008北京奥运会开放3G服务的对外承诺,保障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TD不在未来被边缘化,施继兴在这次议案中提出了加快发展3G的几条应急建议。

施继兴认为,首先应该加快3G资源开发,迅速发放3G牌照,以免国有资源过度贬值或流失。

施继兴的理论逻辑是,3G频率和牌照等经营资源,其时间价值与评价时点拥有的3G客户群关联。在3G运营初期,由于客户群较小,国有3G资源体现的价值也很低,但当客户资源达到几千万甚至超亿的规模,相当的股权可能具有数百亿元乃至几千亿元价值,因此,“继续推迟3G牌照发放,很可能造成3G国有资源价值巨额贬值或流失”。

其次,施继兴建议,3G牌照选择及3G移动网建设和运营的自主决策与经营权应归于相关运营商。政府应该相信运营商的决策能力和决策机制,使其可以拥有3G牌照选择及3G移动网建设投资和业务运营的自主决策与经营权。

“如果不是企业自主决策而是强加于现有运营商投资建网和使用,谁将承担应有的风险和责任,如何协同解决产业化与商品化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他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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