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电话月租费已过时应取消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7-03-16 10:16:00转载

在居民日常生活中,交纳电话月租费已经成了惯例。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白山市喜丰塑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曹志强则建议取消电话月租费。

“电话月租费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现在已没有必要再收取。”曹志强说,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安装、使用电话的用户少、成本高,为保障用户线路的畅通和正常运作,需要付出人力、电力以及维护费用,因而收取月租费。但随着使用电话的人越来越多,经营的平均成本大幅下降,电信行业已经有能力由自己承担这种经营成本,而不必再继续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所交纳的费用应该与其享受的服务对等。横向看,电信与供电、供水、供热一样,都是为了保证城市正常运行的行业,而其他行业都没有收取月租费。”曹志强代表说:“在电话费用收取上,应按实际使用量计算,而不应再收取月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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