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通“合作协议”衍生三大问题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7-03-20 00:00: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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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月开始,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互不侵犯”协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合作协议》)正式生效。在协议已经生效的近1个月里,各地电信、网通可谓有喜有忧,反应不一。毫无疑问,协议的执行将改变电信和网通的投资路线,进一步也将影响其他相关企业。

关注1:是否还发展用户?

据了解,南网通、北电信已经停止主动发展公众用户。

北京电信市场部相关人士指出,早在2月份,北京电信就明确部署,停止发展业务。但在部分已经铺设电信网络的楼宇,新用户的服务必然是由电信来提供,“网通不会仅为了这类客户租用我们的网络”。其潜台词就是这类用户还是会“被动”发展的。

湖北的通信市场和北京很相似。湖北网通已经向湖北电信提交了客户资料,而且湖北网通已经停止了任何现场促销的活动。

另一方面,相应地区的主导运营商则比较忙碌,他们目前正在根据对方提交的过网用户数,进行拨测,分析对方提供的信道、码号、IP地址等资源的接通性,对空号资源进行记录等等。

关注2:互联不互通是手段?

尽管如此,有些地方还是传来了互联不互通的用户投诉。浙江网通某用户通过媒体反映,他年前家里新装的电话“时常”打不通,其提示语音是号码不存在。据悉,类似互联互通的情况在电信网通交接过程中时有出现,涉及的省份也不少。

某固网运营商有关人士指出,产生此类障碍的主要原因是,非主导运营商在协议生效前为最大程度的占据市场份额,突击发展了大量新用户,从而引起对方“封杀”所导致的。如:某南方网通在一日之内就“新增”了用户十几万户,超过总用户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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