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电总局的通知看主机游戏的内容审查

互联网 | 编辑: 2014-05-16 10:22:21转载

五一小长假前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通知,从规范申报材料要求方面,进一步完善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和电子游戏出版物的审批工作。根据该通知,新规范自2014年6月1日开始执行。

五一小长假前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通知,从规范申报材料要求方面,进一步完善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和电子游戏出版物的审批工作。根据该通知,新规范自2014年6月1日开始执行。从通知的内容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之所以下发本通知,目的在于进一步完善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和电子游戏出版物的审批工作,避免因申报材料缺项、内容不全等引起的受理及审查延时问题,提高受理和审批工作效率,维护申请单位利益,本着精简材料、缩减流程的原则,对原申报材料要求进行了重新梳理,调整了申报材料说明和《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申请书》、《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游戏出版物申请书》等申报文书。根据该通知,申报人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并提交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后,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

游戏业内人士都知道,2013年新设立的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继承了原新闻出版总署对于电子游戏出版前的审批职能,因此本次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的通知从内容上看主要是为了“提高受理和审批工作效率”,对原申报材料要求进行了重新梳理。然而在业界人士看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此次专门发文强调完善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和电子游戏出版物的审批工作,除了提高工作效率和精简流程的意义外,还传达出了一个信息,即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是“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和电子游戏出版物”的审批事项管理部门,而审批申报材料则应提交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其中,通知中提到的与“互联网游戏作品”并列的“电子游戏出版物”显然主要指刚刚因上海自贸区设立而解禁的主机游戏。

这样一个信息的传达,不能不让人想到就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这条通知下发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陆续传出的一些涉及自贸区的有关电子游戏内容审批的消息。根据目前的市场态势,解禁后自贸区的企业将会生产的“游戏设备”,主要就是与国际上三大游戏主机厂商SONY、任天堂和微软相关的主机设备及其游戏软件。比如微软就通过与百视通合作将在今年在中国推出XBOX ONE主机,另外两家主机厂商极有可能也在积极规划类似的举措进军中国市场。与管理秩序已经相对成熟的PC和移动端游戏不同,主机游戏因为长期被排斥在主流正规市场之外,因此造成一些人士对解禁后的主机游戏设备和软件的具体管理规范认识产生了误区。由此一些声音的传出也就不奇怪了,比如根据自贸区当地政府公布的有关自贸区文化市场开放项目的实施细则中,就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向当地文广影视局申请电子游戏的内容审查,获得《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确认单》并报文化部门备案后,即可向国内市场销售其游戏游艺设备。这显然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的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和电子游戏出版物应当报当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的精神不符。众所周知,中国游戏出版的权威管理机构是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而非地方文广局,尽管上海自贸区在很多方面享有国家给予的特殊优惠政策,但是由于这里的企业出版的电子游戏软件将会向整个国内市场发行,因此国家有关电子游戏出版物内容审查的规定也完全适用于自贸区企业的产品。

在这里,我们还不能不想到另外一个问题,即目前全球范围内主机游戏市场基本完全被上述三大主机厂商所垄断,而在中国内地唯一可以进行主机游戏软硬件生产销售的自贸区内设立的相关企业均是由主机厂商参与设立的合资企业,合资企业的中方往往又是与当地相关管理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发布的对于电子出版内容审查的管理规定的确有待商祺。

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最新发出的这条通知,一方面进一步规范并精简了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和电子游戏出版物的审批工作,另一方面也提醒相关企业:在中国从事游戏出版还是应该以新广局公布的政策为准。

附:
新广总局发布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游戏出版物申报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为进一步完善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和电子游戏出版物的审批工作,避免因申报材料缺项、内容不全等引起的受理及审查延时问题,提高受理和审批工作效率,切实维护申请单位利益,本着精简材料、缩减流程的原则,总局对原申报材料要求进行了重新梳理,调整了申报材料说明(见附件1、附件2)和《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申请书》(附件3)、《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游戏出版物申请书》(附件4)。

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相关申报材料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和电子游戏出版物,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审核文件中应标明游戏的出版单位、运营(发行)单位及著作权单位。

二、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的格式性核验,具体包括:

1.《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申请书》或《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出版物申请书》的填写应详实完整;
2.书面申报材料应齐全,且按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或排列整齐;
3. 电子文档的光盘应能正常读取,内容应齐全;
4.互联网游戏作品客户端、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出版物光盘应能正常安装使用,互联网游戏网站或服务器应能正常登陆与连接,测试账号应能正常进入,相关功能设置应完全开放。

三、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

材料要求及相关表格将于近期上传至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www.gapp.gov.cn),可登陆网站首页“行政许可”栏目查询和下载。
自2014年6月1日起,总局将按上述要求办理受理手续及审批事宜。
特此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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