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部17日发布《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打车软件公司表示,新规首次在国内政策层面确立了打车软件的合法地位,厘清了政府与市场边界。目前,移动互联网正融入人们的生活,其中也包括出租车领域。据滴滴打车提供的数据,在出租车行业中,人们每天打车已经有30%-50%是通过打车软件来实现。
据第三方分析机构“中国IT研究中心”的数据,截至今年一季度,嘀嘀打车覆盖了178座城市,日订单数达到521万次。而快的打车在全国已覆盖了261座城市,日订单数达623万次。二者占到打车软件市场份额的97%以上。
打车软件的出现,也给政府提出新的挑战,例如驾驶员资质问题、加价议价问题等。此外,由于打车软件的大量使用,是否会对不会使用打车软件的人群(如老年人)造成不公,也遭到质疑。
针对上述问题,上海、北京等城市分别出台监管措施,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北京模式,将打车软件纳入统一电召平台,订单全部备案,但政府只监管不调度,事后监管;二是上海模式,在早晚高峰时段禁止使用打车软件;三是苏州模式,明令禁止出租车司机使用打车软件。
此次交通部出台的通知首先肯定了打车软件发挥的积极作用,“手机软件召车能够为乘客提供高效便利出行服务,有利于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通知还要求,各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快推动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与手机软件召车服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对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完整记录、及时跟踪和全过程监管。
对于政府的统一接入平台,《通知》要求,“着力营造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平台运转不得影响手机召车软件正当功能和良性竞争”。
《通知》还要求,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收费,应当符合当地的出租汽车运价管理相关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加价、议价,
滴滴打车CEO程维表示,这次政策所提出的"流转方式不影响软件运行及良性竞争"与北京模式的“只监管,不调度,事后监管”是完全一致的,清晰地界定了政府的监管边界,为良性竞争营造了良好环境。
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综合交通规划院院长张国华表示,《通知》的出台,为移动互联网与交通行业的融合,促进交通行业的信息化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是政府执政水平的一次大的进步。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认为,各种类似的移动互联网对于传统产业的跨界创新会越来越多。这需要业界各方以包容的开放心态,处理好创新和监管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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