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器新国标新增五大评价项目

互联网 | 编辑: 陈晨 2014-09-23 05:00:00编译

2014年9月17日,由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主办的空气净化器标准修订走势研讨会举行。据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测试技术研究所所长鲁建国介绍,现行标准《GB/T18801-2008空气净化器》是2008年制定的,在产品评价方法、测试技术等方面对行业的规范作用存在局限性,因此启动了标准的修订工作。据他透露,目前新修订的标准已经进入审定程序,批准发布后便可正式实施。

据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测试技术研究所副所长张晓介绍,新修订的标准除了在洁净空气量、净化效能、净化寿命等指标的评价方法上进一步完善外,对于产品的规范指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五大新增评价项目,即适用面积、有害物质释放要求、小型空气净化器评价方法、风道式净化装置评价方法等。在这当中,适用面积受关注度最高,新国标将对产品合理的适用面积提出指导性意见;由于HEPA滤网可能带来二次污染及光触媒等技术会产生臭氧,新国标对于有害物质的释放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本次研讨会吸引了来自海尔、三星、格力等知名空气净化器企业负责人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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