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因涉嫌侵犯《热血传奇》著作权,盛大前员工王一辉及另两名同伙站在了浦东新区法院的被告席上。浦东新区检察院指控,三名被告复制《热血传奇》中的游戏装备并出售给玩家,从而获利200余万元。
在庭审中,三被告辩护律师当庭为三人作了无罪辩护。据了解,这一案件也是本市首例因侵犯网络虚拟财产而被提起诉追究讼刑事责任的案件。
私自生成传奇游戏装备
在昨日的庭审中,检方指控说,案发前,王一辉为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游戏项目管理中心运行维护副经理。在盛大期间,王一辉寻找到游戏装备目标文件后,利用私服生成游戏账号,然后将源文件予以复制,最后成功克隆出游戏装备。
按照起诉上的指控,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在未经《热血传奇》游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王一辉和另两名被告金珂、汤明预谋向玩家出售游戏装备。
由于王一辉能接触《热血传奇》最核心的数据库软件,而该软件记录了所有玩家的游戏信息,因此王一辉能轻易在该游戏的上海服务器中寻找到“目标”,即持有“屠龙刀”等高级游戏装备的玩家。然后通过游戏软件编程,用辅助软件进行“装备复制”。
被诉非法获利200余万
在回答公诉人的提问时,王一辉称,“除了数把屠龙刀,还有各式各样的‘戒指’,而装备是用来交易的,而且都是行情比较好的,最终由从小玩到大的两位同学帮忙出手。”
金珂、汤明就是王一辉“从小玩到大的两位同学”。浦东新区检察院指控说,在王一辉复制装备的同时,远在浙江金华的金珂、汤明则在网上下载“私服”(即私人服务器)。
由于可以在下载的“私服”中任意申请账号,两人利用“私服”在后台修改账号数据库文件中的代码,而这些代码的表现形式即为传奇游戏中的武器装备。然而,数据代码经过修改虽然可以生成武器装备,但因为使用的是在“私服”上申请的账号,不被盛大服务器承认。两人随后将这些修改的数据压缩制成数据包,并通过MSN等聊天系统传给王一辉。
在获得这些数据后,王一辉利用盛大公司的软件擅自操作并上传,使这些修改的数据被盛大“官服”认可,成为合法武器装备。
一系列操作完成后,金珂、汤明便在5173网站上进行销售。由于在《热血传奇》12区大量出现高等级装备超过了出现概率,因此造成该区游戏环境不平衡。这一情况引起了盛大公司的注意,并发现了端倪。
检方指控说,截至案发,三人共向玩家兜售了价值200余万元的装备。“最低的装备价格为300元左右。”汤明在庭上称。
浦东新区检察院认为,王一辉分别伙同金珂、汤明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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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三个争议焦点
对于浦东新区检察院的指控,在昨日的庭审中,三被告的辩护律师为三人做了无罪辩护。由此庭审中也产生了三个争议焦点。
焦点一 复制虚拟装备是否侵犯著作权?
王一辉通过修改数据库,复制增加了大量虚拟游戏装备。检察机关认为此举以盈利为目的,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因此侵犯了著作权。
但辩护律师当庭出示了一份司法鉴定书,表示王一辉修改的仅仅是数据库中的数据,而并非软件本身。“数据库的数据包括携带的武器装备、人物名称、地理标志、游戏等级等内容,因此并不具有知识产权,而虚拟装备也不是计算机软件。因此王一辉是修改行为,并非复制行为,并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被告辩护律师说。
焦点二 谁是被侵权主体?
被告辩护律师认为,《热血传奇》是韩国两个公司制作,盛大为中国地区的许可运营商。由此辩护律师认为,此案中被侵权的主体———著作权享有人都应为韩国游戏公司,并非盛大。
而浦东新区检察院则表示,三被告涉嫌的是刑事犯罪,无论著作权人是谁,都没有改变被告侵权的性质。
焦点三 盛大损失如何认定?
辩护律师还提出,在王一辉等人制售装备的过程中,著作权人即两韩国公司的利益并未受到损失,所以不侵犯其著作权。
而浦东新区检察院则出示了盛大统计的损失报表。盛大认为,因三人的行为造成玩家有了大量高级装备,从而使得高级装备贬值并最终导致用户流失。而在案发后,为删除非法装备,盛大大量员工还加班删除修改数据并多次重启服务器,因此其直接损失为112万元,间接损失达170万元。
但王一辉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在其亲身参与的盛大有关“《热血传奇》用户量下降”的调研活动显示,用户不玩《热血传奇》的原因并非游戏装备泛滥。王一辉同时辩称,在技术上删除修改数据并不需要重启服务器,而盛大也从未给过员工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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