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幸福的日子
最幸福的日子
一年以后,我也毕业了,如我所愿,到一家知名网站做了编辑。健从他朋友那里借来了一间很小的屋子。屋里没什么东西,一张单人床和一张长桌外,别无其他。铺上桌布,买了两只盆和一只暖瓶,把床搬到一个能够晒到太阳的地方,铺上了被褥,这个潮湿并且很久没有人气儿的房间,我们却幸福地称它为家。在那个充满了汽车刹车声,叹息声和推土机声的城市之中,那是一处独属于我们的净土。逃离了都市一天的喧嚣,我们在那个世外桃源中感受着彼此的气息,在同一只盆里一起洗脚,用同一条毛巾擦干净,然后挤在一起手牵手一同入睡。健说,过不了两三年他会给我一个真正的家,他还说他要在家里做好晚饭,然后趴在窗口上张望我回来。
可能是因为刚住进去还不太习惯吧,总开窗子又有些着凉,还不到一个星期,我就生起病来,夜里高烧不退,身上冷得直发抖。健守在我床边,喂我吃药,给我盖被子,一边轻轻的抚摸着我的背,一边迅速的敲着键盘,整理第二天开庭要用的材料。我知道他一定急坏了,可浑身没有一点力气的我,已经顾不上说一句安慰的话了,躲在他的怀里,卷缩着睡得像一只猫。
周末的时候,健常带我出去逛公园,但更多的时候,我们会像两只小耗子一样躲在家里,教我玩他的笔记本电脑。健总是能将他的笔记本功能发挥到极致,也经常在弄出一些很搞怪的东西,他的本本指针是个钉子的形状,也有的时候是个锤子,只要一点桌面上的快捷图标,图标上就会有一个洞,如果拼命的点,屏幕就会像是被人砸了一样,他说这样在心烦的时候可以用它来过瘾。捉弄人大概是男孩子的天性,健就经常捉弄我,有一次我偷偷的动他的本本,鼠标刚一动,屏幕中就立刻出现了一个被扭曲骷髅头,吓得我“啊”的一声,从床上光着脚跑到了屋外,然后就听他在屋子里哈哈的大笑。第二次,我提高了警惕,小心翼翼地试探性的先碰了一下鼠标,发现没有什么异恙,便放松了戒心,可刚一碰键盘,屏幕一下子就黑了,连电源指示灯都不亮了,随即屏幕上出现了一排血淋淋的字,“GAMEOVER”,健在我身后又是一阵狂笑。
我是个笔记本白痴,第一次弄他的本本,极不习惯鼠标被一个指点杆所替代,我甚至想不出来该由哪个指头控制指点杆。为了培养我对笔记本的兴趣,健教我用它上网、打游戏。小的时候跟弟弟们用游戏机打游戏,那时候能拥有一个“任天堂”,就足可以让身边的小伙伴羡慕得不得了了。我从来都不知道,用电脑打游戏,一个字,爽!打通了泡泡龙,我已不再满足这些简单的小游戏了,我开始筹划一个大的“阴谋”,在笔记本里装了《仙剑》-这个堪称经典之作的游戏。弹出光驱,等待安装向导,选择路径,下一步...请放置下一张安装碟...完成。屏幕中出现了片头动画,第一次自己安装游戏,那时心里充满了成就感。我深深的沉醉在游戏的剧情中,随灵儿的遭遇一起欢喜一起忧,健陪着我一起疯狂,通宵的打游戏,然后第二天眼睛红红的各自去上班。健会弹吉他,我最爱听他弹那首《爱的罗曼史》了,也不知道他在本本里装了个什么软件,可以把他弹的曲子录下来,转换成各种背景音乐和MP3的格式,让我随时都可以听到。健从来都是不知道让自己怎么有条理,常常不是这个找不到就是那个忘了放哪了,唯一有条理的就是他的笔记本,40G的硬盘分成了5个空间,一个放系统,一个放游戏,一个是他DIY的东西,另外的两个就是用来放软件和他那些看了就让人头痛的法院资料。健教我用它帮他编吉他谱,然后他弹给我听,教我怎么把我们各自的照片PS到一起,教我如何用笔记本记录下我们的每一个瞬间。
跟健在一起,很安心,真的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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