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老师3棍打出一个自闭学生
被打少年辍学已近1年 两份伤情鉴定结果大相径庭
核心速读
事发:上课时老师接电话小俊“多嘴”,老师“用带刺木棍打了其头部3下”。
结果:小俊“自闭,白天精神恍惚饭量减少,夜间常惊叫、四肢抽动、呼吸困难,有时小便失禁”,转学后再辍学在家。
争议:4次调解无果后双方闹上法庭,小俊的第一次司法签定结果为“被鉴定人四肢抽搐……系心因性抽搐而非癫痫发作……与被责打有直接相关”,第二次签定结果为“被鉴定人……被老师用棍子打伤头部与其所患癫痫无因果关系,被打……使其原有疾病(癫痫)加重”。
“我活着受罪,累得不得了,死了还好些,不想再去上学了。”小俊对妈妈说。如今,小俊辍学将近1年了,从被打到转学,再到辍学,小俊的初中时代经历了太大的变化。这些变化,让这个15岁的男孩从曾经的活泼开朗变成沉默寡言,甚至自闭。而这一切,都源于老师上课时接电话小俊“多了嘴”。
3下打头,流血
那么近一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2005年11月18日上午,澄江县第二中学初一160班刚开始上语文课,语文老师杨玉琼的手机突然响起,她立即停止授课走出教室接听电话。被晾在一边的学生们议论纷纷:“上课时老师怎么能接听电话呢?”
杨老师接完电话后,班里平时就爱开玩笑的男生小俊问了一句:“给是你老公找你?”全班同学一下子哄笑起来,杨老师顿时火冒三丈,她气势汹汹地拽着小俊的衣服往门外拉,小俊的衣服在撕扯中烂了一个大洞。小俊随即骂了一句,杨玉琼更是气恼,拿起一根带刺的木棍朝小俊的头部连打了3下,小俊的头部太阳穴位置立即开始出血,但是杨老师不以为意,开始上课。以上是本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的情况,很遗憾,当事老师拒绝了采访。小俊说:“我第一次被老师打,我当时一下子就懵了,不知道躲避。我只是觉得老师上课打电话浪费我们的时间,没想到她会打我。”
小俊的妈妈说,被打的当天晚上,小俊睡觉就开始做恶梦,莫名其妙地惊叫,四肢抽动,还在睡梦中大叫:“老师别打我,我不说了!我错了!” 此后,小俊白天头昏、精神恍惚,饭量减少,夜间经常出现惊叫、四肢抽动、呼吸困难,有时候还小便失禁。
4次调解,无果
杨老师究竟有没有打学生呢?4月13日,接到小俊母亲的反映后,记者来到澄江二中了解情况。
该校的张校长说:“杨老师上课接听电话、打学生确有其事。据我们了解,当时杨老师只是用棍子轻轻地打了小俊3下,由于棍子上有刺,小俊脑门上被挂出一个小口,所以流了血。杨老师已经有20年教龄,责任心强,但她在课堂上接电话是违反了学校的规定,学校要求她写了书面检查,还处分了她。另外学校对体罚学生是严厉禁止的。”
原来和小俊同一个班的小彦同学说:“当时老师突然进来,用棍子往我头上打。我双手抱头来挡,左手被打得红肿了好几天。”同班的小超说:“因为前几次课课堂秩序比较乱,所以那天语文老师就带了根棍子来教室。那天是杨老师唯一一次拿棍子打人。以前小俊很活泼,但被打以后就很少说话了。”
张校长说:“小俊被打后的第二天,他家人找到学校里来,学校找来当事的杨玉琼老师处理,双方相互道了歉,杨老师赔偿了一次性医药费192元,衣服破损费50元。后来小俊的家长把孩子转去了五中,在那边为什么辍学我们学校就不清楚了。”
张校长说,之后校方和县教育局又出面调解过3次,但都没有成功。
2份鉴定,相左
在多次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小俊的家长决定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此事。2006年6月6日,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给小俊进行可鉴定,鉴定结果为:被鉴定人的四肢抽搐是在特定情绪背景下出现的,系心因性抽搐而非癫痫发作,被鉴定人在被老师责打初期出现的上述症状与被责打有直接相关,并诊断其为急性应激障碍而,被老师责打是导致本病主要因素。
拿到鉴定后,小俊的家人向澄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老师支付包括医药费、后期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7万余元。但被告方杨玉琼提出异议,在其要求下,县法院指定云南鼎丰司法鉴定中心重新为小俊做了司法鉴定。
2007年3月9日,云南鼎丰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结果是“被鉴定人小俊患癫痫,2005年11月18日被老师用棍子‘打’伤头部与其所患癫痫无因果关系,被‘打’伤这一精神刺激因素在之后一段时间内使其原有疾病(癫痫)加重。”值得注意的是,这第二份鉴定中所有出现的“打”字都用引号引了起来。
两份司法鉴定的结果大相径庭,法院会采信哪一份作为判案依据呢?4月13日下午4时,记者来到澄江县人民法院,负责该民事案件的洪庭长说,我们是根据规定,在当事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委托云南鼎丰司法鉴定中心重新作的鉴定,可鉴定结果下来后,原告又不认可这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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