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
2006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再上新高
本报讯(记者肖荣) “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量已经连续五年居世界第一。”记者从4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我国采取多方面的举措,使知识产权保护事业迈上了新的更高台阶。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尹新天说,200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57.3万件,比上年增长20.3%;共授予专利权26.8万件,比上年增长25.2%。而同年7月新版《审查指南》正式施行,同年12月《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正式形成,这都标志着专利法律法规建设不断加强。
尹新天还透露,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量已经连续五年居世界第一。他说,2006年,我国各类商标申请的总量达99.6万件,比上年增幅达18.8%。其中,商标注册申请量达76.6万件。同年,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50534件;共收缴和消除违法商标标识3036万件(套),罚款3.98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商标犯罪案件252件、犯罪嫌疑人263名。
另据了解,为完善行政执法机制,更有效地保护版权,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国家版权局在全国各地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等专项治理行动,共收缴各类盗版品7300余万件。
据尹新天介绍,2006年,中国海关也继续加强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工作力度。全国海关共查获各类进出口侵权货物案件2473件,涉及侵权货物数量近2亿件,案值超过2亿元人民币;全国各级法院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2006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各1.4万件,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2686件和2652件。
★相关案例
侵犯著作权:浙江二被告人被起诉
本报讯(通讯员李建青 王艳华) 私自设立游戏私服网站运营,并以出售游戏虚拟装备和加入会员的形式收费获利。近日,浙江省遂昌县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将被告人叶巍、谢建良提起公诉。
经查:2005年9月至10月间,叶巍、谢建良二人商定合伙开设“传奇世界”网络游戏私服。随后,叶巍从外地网络公司租来10余台服务器,谢建良则从他人处非法取得能接入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传奇世界”的程序软件,稍加修改后命名为M5程序,并在互联网上绑定一个域名,取名为“永恒大陆传奇世界”后进行网络游戏私服运营。截至2005年11月下旬,叶、谢二人利用用假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共接收游戏私服玩家汇款17.48万元。得知有关部门对其展开调查后,二人将整个私服网站以10万元的价格卖出后分赃。2006年初,二人先后被警方抓获。
遂昌县检察院依法委托有关部门进行鉴定,结果表明:“永恒大陆传奇世界”游戏软件与盛趣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传奇世界”游戏软件之间存在着复制关系。据此,该院认为叶、谢二人未经“传奇世界”网络游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克隆游戏的程序软件,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已经涉嫌犯罪,遂依法对该二人提起公诉。
侵犯商标权:北京一摄影馆自愿改名
本报讯(郭京霞) 因在商业字号中使用了与世界知名珠宝品牌“卡地亚”相近似的“卡迪亚”,北京情订奇缘婚庆服务中心及卡迪亚婚纱摄影馆被告上法庭。笔者4月17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获悉,这起侵犯商标权案在法官的主持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卡尔蒂埃尔公司成立于1847年,是当今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知名企业之一,主要从事服装、皮具、眼镜、珠宝、钟表和摄影等领域的产品设计、生产和销售。2004年6月,我国商标局认定原告在“宝石、首饰”等商品上注册的“Cartier”商标和“卡地亚”商标为驰名商标。2005年4月,被告北京情订奇缘中心设立分支机构——卡迪亚摄影馆,其经营范围是婚纱摄影和喜庆服务。在店门上方悬挂的招牌中,该摄影馆将斜体“Cartier”使用在了“卡迪亚”企业字号旁边,且字体明显,在橱窗中亦单独使用了“卡迪亚”与“Cartier”组合的字样。其中,上述“Cartier”字体与卡尔蒂埃尔公司注册的斜体“Cartier”商标完全相同。此外,在一些媒体上,卡迪亚摄影馆的相关广告宣传包含明显的“国际品牌卡迪亚Cartier”的字样。
在此案审理过程中,经法官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停止使用与“卡地亚(Cartier)”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标识或字样;被告卡迪亚摄影馆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与“卡地亚(Cartier)”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字样;被告支付原告补偿金4万元。
侵犯专利权:青海三家公司被判赔钱
据青海新闻网报道 最近,青海省高级法院在西宁市北山家具市场公开宣判了西宁湟水河钱江装饰材料总汇、西宁城北吉兴装饰材料经销部和西宁城北根恒装饰材料经销部侵犯广州金鹏实业有限公司专利权的三起专利侵权案件,几百名个体工商户旁听了案件宣判。
这次公开宣判的三起专利侵权案件都是专利权人广州金鹏实业有限公司自接式轻钢龙骨的专利产品在没有经过许可的情况下被以上三家装饰公司使用并销售,专利权人广州金鹏实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向西宁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自接式轻钢龙骨专利权,责令被告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并赔偿共计7万元的经济损失。
西宁市中级法院受理这三起案件后经过调查作出一审判决,三家被告不服而向青海省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庭提起上诉,青海省高级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最终判决维持原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