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诺顿软件由于升级过程中存在的误删除问题导致大量用户计算机不能启动的事件,从法律角度来看,受到此次事件影响的用户可以考虑依据我国民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该软件产品的生产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1、Norton软件为symantic公司以商品经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的向用户提供的软件产品,属明确无疑的商业软件,因此,从民法、合同法最基本的诚实信用角度,应就其获利承担对应的义务,用户可以依据其购买软件产品时,双方达成的合同,依据民法及合同法的规定要求该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由于我国对于软件产品销售合同并没有强制性或其他明确的限制性规定,从国家科技技术发展的角度及国际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角度,我国现在对软件更多的是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软件产品生产商一般在销售软件产品时,与用户之间就软件产品质量责任少有约定,尤其是对于个人用户。
依据我国合同法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如果软件产品生产商在其销售软件产品时提供的格式化合同中存在排除自身产品责任的不公平约定,应被视为无效约定;
3、一般而言,产品因存在质量问题给产品使用人造成损失时,从法律角度会形成违约与侵权两项请求权的竞合,因此,就本次事件,个人用户或企业用户除可考虑从违约角度追究产品生产商的责任外,也可以考虑依据我国民法及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软件产品生产商因产品存在瑕疵给其造成的损失要求予以赔偿。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生产者应对商品瑕疵承担的相应担保责任的规定,并参考信息产业部《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对软件产品的相关定义,在与软件产品生产商就该软件产品无相反约定的情形下,个人用户或企业用户可以要求软件生产商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责任;
4、对于具体的救济程序及救济中的证据提取及保全,建议此次事件中受损失用户向专业法律界人士明确,以避免因证据问题而导致未来的正当请求难以实现。
该软件作为市场拥有率极高的一款杀毒软件出现这样不应出现的问题不能不让人感到非常遗憾。同时,也希望此次事件能够提升我们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对于软件产品质量问题的关注,在保障知识产权的同时,更有效地保障广大为保护知识产权支付了巨额费用的企业及用户的利益,这样才能保证拥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