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为“悬赏找关系”牵线搭桥被质疑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7-05-29 09:29: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俗话说,“朝中有人好办事”,一家网站竟从这句俗话中嗅出致富商机,将人际关系的买卖作为其主打产品。然而这种行为究竟是商业创意还是助长腐败,不少业内人士对此提出了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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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

人际关系也是一种生产要素

根据网页上的电话号码,记者与该网站取得了联系。网站的有关负责人陈先生称其网站是中国第一家人际关系交易平台,“就像淘宝网,买卖双方必须先成为网站的注册会员,之后买家才能在网上发布求购‘关系’的消息,卖家看到后,双方自己接洽。达成买卖协议后,买家将赏金打到网站的账户上,直到买卖双方确认交易完成,网站才将钱打到卖家账户上。”

对于网友认为网站助长社会不正之风的说法,网站负责人陈先生不予认同。“一说到人际关系,很多人就联想到腐败,这样理解有些片面。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会遇到由于找不到门路而办不成事的情况,只要需要办的事本身是合法、正当的,那就完全可以通过交易解决,因为人际关系也是一种生产要素。”陈先生称,“网站只是提供了一个平台,让网友花钱扩大交际圈,结交朋友,并没有提供任何灰色交易。对于会员都进行实名认证,防止有些人利用关系骗钱。”据陈介绍,“网站从3月12日起推出这项人脉悬赏的服务,目前大约收到了20多条悬赏信息,已有两三条信息达成交易。”

律师:可能引发刑事案件

工商:密切关注是否违规

对于网上悬赏找关系的做法,一些律师提出了质疑。上海东方正义律师事务所的倪凌华认为:“如果只是单纯的咨询、介绍,并收取适当的报酬,可以看作是一种劳务行为,这和很多咨询公司的业务性质相近;如果是利用关系人的相关职权办事,收费金额又超出一定限度,那就可能有腐败的嫌疑。但牵线搭桥意义很广,法律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因此很难简单界定。”

“网站的做法可能会引发刑事案件。”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郑祺律师认为,网站是否违法应视介绍双方行为的性质而定。如果介绍人明知所介绍的双方会发生行贿、受贿行为,那么他就触犯了《刑法》中的介绍行贿、受贿罪,作为提供介绍人平台的网站也难逃其责。郑律师还认为,即使介绍双方的行为没有违法,网站这样的做法也有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公平之嫌,“这就像超市买东西一样,插队本身不犯法,但这扰乱了市场的秩序,并不值得提倡。”

记者随后与工商部门进行了联系,对于该网站的行为是否违规,工商表示,将密切进行关注。

记者陈轶珺实习生陈易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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