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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于中国电信业中的症结是:国营化与独家垄断(分地区或分业务垄断)。但目前已知的重组方案都没能破除这两点。简单来说,如果联通将CDMA业务分割给中国电信,那么其惟一发展有特色并拥有一定受众,也能与中国移动有所抗衡的产品没有了,联通还剩下什么与中国移动抗衡的竞争力呢?中国电信已经在市话领域占据独家垄断地位,其小灵通产品本身与CDMA产品有一定的相互替代性,将这两个产品都整合给它,谁还能撼动中国电信的垄断地位呢?中国移动要承担发展TD-SCDMA技术的重任,为什么一项创新活动要由国家独家授予呢,为什么就不能让市场决定企业创新的动力?如果研发成功,中国移动的技术优势将进一步增强,网通与联通又从哪里获取与之抗衡的实力呢?
总之,从反垄断角度来看这些重组方案,结果就是一头雾水。冷静分析一下,国营化使得国家并不希望这几个国有企业激烈竞争,而损害“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营化使得所有方案都在讲均衡,寻找节约国家资源的办法。那么,市话、移动、网络电话等破除自然垄断(独家垄断)的问题又如何解决呢?如果不能引进新的竞争者,那么为什么不能让场内竞争者进行混业竞争呢?自然垄断本身可能是排斥竞争的,但实际上,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创新,许多行业的竞争是完全可行并应当被鼓励的。电信行业就是这样一个行业。
竞争的引入在各国电信市场普遍产生了积极影响。大多数国家的电信收入提高了,因为竞争虽然使价格下降了,但市场扩容的收益超过了降价的损失。由于与公共网络互联的便利以及其它传送服务提供的便利,二级传送(即非自己初建电信基础设施)信息服务业务尤为明显地发展起来。
因此,笔者的方案是从反垄断的角度提出的:首先,国有资产应当逐步地从某些电信业务领域退出,如长途电话、网络通讯等,几家国有企业都在“头破血流”地竞争,说明这些领域根本就无须国营化;鼓励混业经营,不是剥离业务,而是引导企业发展最有特色和差别性的产品,以及扩展发展边缘产品,使得竞争范围更加模糊,加大竞争强度;颁发新的准入,强制垄断者提供已有网络的互联权,破除在市话、移动等业务上存在的垄断问题;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责任的监控与追究,以此减少好大喜功的重复研发;在涉及电信业的改革中,多听听消费者的意见,竞争主要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是判断一个产业竞争状况的主要标尺。
(作者: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 王中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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