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抑郁药须凭处方销售

互联网 | 编辑: 顾沈伟 2007-06-11 17:00:00转载

 

从明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要“禁售”麻醉药品、疫苗等9类药品,同时公布了抗抑郁药等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属于“限售”的药品品种范围。在沪召开的2005中国自我药疗年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最新进展。

这9类药品为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咖啡因、强痛定、苯丙胺类)、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终止妊娠药品(米非司酮)、疫苗。

会议同时公布了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属于“限售”的药品品种范围。如注射剂、医疗用毒性药品,二

类精神药品、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精神病、抗焦虑、抗躁狂、抗抑郁药)、抗病毒药、肿瘤治疗药和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制剂和曲马多制剂,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和激素。

对在使用上风险相对较小和慢性疾病需要长期使用固定药物治疗的处方药,目前可由各省(区、市)药品管理部门在保证群众用药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以及群众就医用药的实际,提出本地区具体的实施要求。

同时,有关部门还将强力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各地在年底前组织一次零售药店药品分类管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配备情况和在岗情况,药品零售企业店内专有标识的规定情况。

 

 

 

来源: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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