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电影:益于生活还是威胁公众隐私

互联网 | 编辑: 浦凌凤 2007-06-15 00:30:00转载

国际名导为戛纳电影节六十华诞打造的庆生大片《每人一部电影》中,有一部短片是这样的:两个年轻人在两家影院看电影,他们一边看一边用手机将所看电影传输给对方,同时通过手机对两部电影评头论足。

如今,不论人们行走,骑车,抑或乘坐汽车、火车和飞机,随时随地都可以拿出手机拍摄自己感兴趣的人物或风景。基于手机的即时性和易操作性,以手机作为拍摄工具与放映载体的电影形式正在蓬勃发展,这已是不争的事实。

但是,如何规范这种“指尖上的目光”,使其有益于生活而不是构成对公众隐私的威胁?在8日至10日于法国巴黎蓬皮杜文化艺术中心举行的第三届袖珍电影节上,这个问题引起热议。

在电影节主办者看来,手机显示屏已成为继电影银幕、电视荧屏和电脑显示器之后第四种“大举入侵”人们日常生活的影视媒介。本届电影节因此首次设立了“第四屏幕”单元,“第四屏幕”即指手机的显示屏。

的确,由于不受经费、技术、场地和人员等因素的限制,手机电影显然具有传统电影所没有的优势。尤其是随着技术的进步,手机拍摄的画面质量越来越好,手机电影的艺术水准越来越高,利用手机观看电影也不再是新鲜事。本届电影节上播放的不少手机电影所记录的日常生活点滴,仿佛是制作者闲暇时随意完成,简单平实,温馨感人。

但另一方面,手机一大特点是隐蔽性强。手机小巧轻盈,便于携带,使用时不易被发现,随时随地可以用来拍摄,在许多国家几乎人手一部甚至几部。法国导演兼剧作家奥利维埃·杜卡斯代尔在总结手机作为摄像工具的特点时说:“用手机拍完短片,马上可以传输,简单易行。在一些突发事件中,手机还可以成为报警或取证工具。”

毫无疑问,手机这些特点大大加强了警方监控能力,也对手机使用者的良知提出考验,对公众的隐私构成了威胁。业内人士指出,手机电影很可能导致“公开”与“私密”的界限被混淆,每个人都随时可能成为“偷窥者”,也随时可能被别人偷窥。如何在享受高科技所带来便利的同时保障公民隐私与安全,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手机电影是否会取代传统电影,这个问题还略嫌遥远。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如何享受“指尖上的目光”而不为其所伤,是一个更加迫切需要答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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