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叫停校园周边网吧

互联网 | 编辑: 2007-06-08 00:30:00转载
无标题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修订)》:修订后的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其中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也是第一次从法律层面上叫停校园周边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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