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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勇还表示,根据《电信条例》的规定,宽带上网服务应属于信息产业部制定并公布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中的增值服务,应实行市场调节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如果是政府指导价或是政府定价,北京网通则未遵守定价前进行听证这一规定;但若是市场调节价,根据《电信条例》的规定,北京网通提供的服务应该是“市场竞争充分的电信业务”了,但北京市以5、8开头的电话只能选择北京网通作为上网服务提供商,这何谈竞争,更何谈竞争充分?
北京网通的一位法律顾问作为代理人在回答法官“北京网通如何确定上网费用”的问题时表示,对提供的上网服务进行定价是北京网通行使企业自主经营权,北京网通的上网资费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有关定价已经报物价部门和信息产业部备案。
业内人士呼唤《电信法》出台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介绍说,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一个月的宽带费用是100元左右,而在中西部地区这一费用可能只有40—50元甚至20—30元,可见北京上海等地区降价的空间非常大。
阚凯力表示,目前各地的宽带上网基本还是由当地的主导电信运营商独家垄断的,各部门实际上在维持一个垄断价格,亟须政府出面干预,“市场定价”并不说明政府不需要干预。
互联网分析师吕伯望认为,宽带的使用存在规模效应,用的人越多,服务和维护成本越低。北京、上海是中国宽带用户最多的地区,但价格却一直居高不下,这是因为固网运营商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考虑。在国外,宽带上网费的收取有严格的成本核算,各项相关费用都一目了然。但在国内,运营商对此话题讳莫如深。公众无法了解宽带成本,也就不明白上网费下调的空间究竟有多大。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在我国目前电信立法体系里面,缺少一部权威性的专门调整电信关系的国家法律,只有拥有一部恰当的《电信法》,加上政府电信监管机构的适当监管,才能创造并保持有序的竞争环境。
据记者了解,《电信法》尽管从1980年就开始起草,历经了长达27年的一轮又一轮的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目前出台前景仍不明朗。
综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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