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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清算司负责人5月17日表示,在目前的互联网使用价格中,由政府定价的只有拨号上网每分钟0.02元的通信费即电话费这一项内容。因此,我国上网费实行的是市场定价原则。
目前,我国各地上网费价格不一,主要由固定电话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网通按市场决定。
而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韦杏立就指出,电信收费存在几大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个别通信企业的收费透明度低,消费者无法掌握正确的信息;二是违规收费现象严重;三是资费优惠活动中所标示的计费方式、收费标准与实际不符,优惠承诺不兑现。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同样的服务,北京网通的收费为何这样高?它的定价依据是什么?”近日,北京市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方平以北京网通ADSL宽带上网包月用户的身份,将中国网通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网通)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北京网通将512K带宽包月费用由120元调整到99元以下。
上网费是否违背定价原则
李方平在起诉书中称,开通宽带之前,他在北京网通东单营业厅签署业务受理单一份,该公司规定速率512K带宽的资费为包月120元。今年4月30日,北京网通又推出1兆带宽包月服务,费用为138元。向其他电信营业商咨询后,他了解到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提供的512K带宽服务包月费用为99元,中国铁通北京分公司提供的1兆带宽包月费用为100元,北京网通规定的资费标准比其他电信营业商都要高。为此,李方平想变更电信服务商,但是中国铁通北京分公司告知他,无法覆盖他居住的朝阳区石佛营地区,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也答复北京的5字头、8字头电话只能找北京网通解决宽带服务。
“自北京网通2003年推出120元宽带包月以来,用户数量已经实现几何型增长,网通却不调整价格,这并非因为运营成本不变,而是缺乏竞争和行业监督。”李方平认为,北京网通凭借其在北京地区的垄断地位,4年来一直毫无理由地攫取高额利润,此举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天勇作为李方平的代理人,在庭审中表示,他说查找了很多资料都没有查到北京网通提供宽带服务的成本如何,不知道北京网通是在何种成本基础上计算出,需对512K带宽的上网服务收取每月120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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