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今年1月对上海市药品经营企业行政检查的公告。其中,上海东兴医药商店、上海开心人大药房有限公司等4家药店因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不合格等原因被列入“黑名单”。
一月,市食药监局对100家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跟踪检查、日常监管、GSP专项检查之后,发现本市药品零售企业中有不合格企业4家,限期整改企业5家,合格企业91家。
记者了解到,4家被判定不合格的药店中,两家没有通过GSP日常抽查。上海人和堂新庄行药店没有通过GSP专项检查,上海崇明药业
除此以外,上海淞青药房、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九州堂大药房、上海玉昆医药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余天成佘北药店、上海一德晨曦大药房等5家药房被通报限期整改。
目前,本市对零售企业药品质量进行信用监管,根据药品质量管理的检查、验收和日常监管情况,并结合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确定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质量管理信用等级。全市药店被分为四级进行监督:守信企业是指药品质量管理优良企业,即一年内无严重或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且年内每次行政检查或GSP认证均一次性合格的企业;警示企业是指药品质量管理基本合格的;失信企业是指药品质量管理有缺陷,即一年内有严重或二项或一项二次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的,或年内行政检查或GSP认证评价不合格,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严重失信企业是指药品质量管理严重缺陷,即被撤销批准证明文件、责令停业或因违反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企业。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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