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黑客网上揽生意 最长可坐5年牢

互联网 | 编辑: 黄蔚 2007-07-05 00:30: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黑客最长可坐5年牢

一个客户问道:“你们会建站,为什么不建一个大型的专业的网站?”

兰盟的回应是:“这是犯法的,如果建个网站,会很麻烦,如果破了别人的网站,别人肯定会报警,自己的网站会有很多地方泄漏自己的IP,后台可以泄漏,一旦有人举报了,网站就会封掉,我们采用简单的静态站,一不会显示我们的固定IP,二不会查封我们的站,就算查封了,我们也可以方便地再做一个,但做一个大型网站需要很长时间。”

时下网上交易中最热卖的,就是“肉鸡”,也就是被黑客手段控制的傀儡计算机,一台“肉鸡”的价格则从几分钱到几元钱不等。在获得“肉鸡”之后,外人就可以如同使用自己的计算机一样,来浏览对方的电脑,窃取其中的信息,包括个人隐私。

以下是一个网上出售“肉鸡”的广告:“本人长期为各种网站客户提供"肉鸡"服务达1年多绝对信誉,保证"肉鸡"新鲜,我们有强大的技术支持,所以保证一人一鸡,决不重复卖。”

黑客最长可坐5年牢

广东电信用户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电子商务法律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蔡海宁对黑客职业化这一现象表示,其实相关法律法规一直存在着,只不过将这些法律法规运用到网络世界而已,譬如侵入他人的电子信箱,就是一种侵害他人通讯自由的犯罪行为,而从网络盗取他人的银行信息等等,这自然是一种盗窃行为,而在2005年新修订的刑法中,也增加了三个针对计算机领域犯罪的专门条款,其中最高可处五年以上的刑罚。“已经有不少黑客被抓获后受到法律惩处的案例,所以说仍在从事不法行为的黑客们只是抱着一种侥幸心理而已。”蔡海宁这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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