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收入将成为C2C购物网站主要盈利来源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7-07-10 11:42:00转载-投稿 一键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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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esearch艾瑞市场咨询《2006年中国网络购物研究报告》数据显示2006年中国C2C总体交易额为230亿元,其中淘宝以65.2%的市场份额位居第一。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和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C2C更灵活和自由的购物模式也得到越来越多用户的认可,交易额也得到了飞速增长。

虽然C2C模式的交易量很大,但现阶段国内的C2C电子商务网站还没有清晰而明确的盈利模式,从C2C电子商务发展的长远角度出发,没有盈利再大的交易量也无法保持C2C电子商务健康持续的发展。

台湾拍卖网站利分三块

从资策会(MIC)最新推出的《2007年网友行为与网路购物发展趋势》数据显示,2006年台湾C2C网络拍卖市场规模为516亿新台币(合130亿人民币),其中雅虎奇摩和PCHOME分别位居一、二位。艾瑞分析发现在巨大交易额的背后,台湾的拍卖网站已形成了健康而成熟的盈利模式:广告+会员服务费(上架费、交易佣金等)+增值收入,其中广告收入是针对品牌或企业广告主,而会员服务费主要是针对买卖双方,增值收入面向的用户中的高级细分用户群。正是有了多元而丰富的盈利模式,台湾的拍卖市场规模每年的增速都维持在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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