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文章侵权 网站赔偿7000元并道歉

互联网 | 编辑: 张惠俊 2007-07-27 00:30:00转载

在北京一家著名计算机门户网站的博客上,出现了称天津一家公司为骗子公司,该公司网站为骗子网的侵权言论。天津公司因无法找到博客发表人,于是将该网站的上级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在法官的调解之下,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向原告书面道歉,并赔偿损失7000元。

原告天津追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国知名的专业虚拟主机服务商及其他IT服务业务的企业,同时经营“快网(www.cnkuai.cn)”网站。被告北京某公司经营管理着国内最具影响力的“计算机门户网站”——某某在线。

原告代理人张智宇称,2006年7月,追日公司发现在某某在线网站的博客论坛上,出现了几篇与事实不符的辱骂诋毁快网的文章。一名为“mayizuzhi”的网民称追日公司为“骗子公司”等字眼,并被某某在线将博客置于首页展示一周,严重影响了追日公司的名誉。追日公司发现该情况后立即与某某在线多次联系,要求删除含有上述与事实不符并带有侮辱性言词的文章及相关内容,但某某在线网站工作人员以“博客言论应由发表者负责”为由拒绝追日公司提出的要求。

因此,追日公司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某某在线的经营管理者和实际控制者北京某公司,立即删除某某在线网站上“载有侵犯原告权益言论的网页和相关链接”,判令被告在某某在线网站首页做出向原告赔礼道歉的公开声明,以消除不利影响,声明期限为30天;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

被告的代理人陶朋则表示,博客网络载体的特殊性,让被告“在未经博客用户授权的情况下,没有正当理由不得介入博客的后台操作,对博客的内容进行修改和删除”。博客是网友向网站申请注册取得会员资格后,以自己的名义向网站申请虚拟空间,进而在该虚拟空间中自行编辑、发布内容的小型网站,这种网络空间以自治为原则。

在庭审中,法官对双方进行了细心调解,最终原告放弃了要求被告在某某在线网站首页赔礼道歉的要求,被告则同意向原告书面道歉,并赔偿原告损失7000元。

记者在道歉信里面看到,某某在线承认由于工作失误导致追日公司名誉受损并表示已作出深刻反省将各项制度予以完善,且愿意增进与追日公司的友谊与信任。

快网负责人表示,对于网友“mayizuzhi”与原告之间的纠纷是因为一个.cc域名。据了解,网友“mayizuzhi”在快网(www.cnkuai.cn)注册了一个.cc域名,由于当时.cc域名正式在国内开始注册时间不长,whois信息查寻不完善,很多网站提供的whois查寻中未包括.cc域名,因此他没有查寻到所注册域名的whois信息,网友“mayizuzhi”便单方面认为快网期骗了他,发表了一些过激言论,后快网工作人员发现后,说明了原因并将正确的.cc域名whois查询网址公布并进行查寻确认,证实他所注册域名whois信息的确是他给快网提供的信息。

记者从业内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十多年来追日公司本着诚信经营的原则,在业内的口碑一直不错。作为行业的领头羊,追日公司一直是竞争对手赶超的目标和榜样,记者采访追日公司负责人时,他表示:“无论在哪个行业中,竞争和语言攻击等都是不可避免的,追日科技会努力做好自己的管理,保持低调态度,扎扎实实开展业务,切切实实为客户提供实惠。

近日,中国社会调查所下发的红头文件《关于组织开展中国行业企业(品牌)社会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调查评价工作采用与国际接轨的评价调查指标体系,依据详实可靠的社会调查数据,从公众对产品服务的满意度、美誉度和知名度等指标进行综合考量。快网以坚持奉行质量第一、客户为本的企业精神,一贯不变的服务品质在此次活动中脱颖而出,被消费者认定为“虚拟主机行业社会满意度、信誉度AAA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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