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CNNIC起诉奇虎网名誉侵权案的一审做出判决,判处奇虎网向CNNIC道歉并赔偿15万元。
对此结果,在今天约见媒体的新闻发布会上,奇虎公司总裁齐向东称对于这一判决结果感到很费解,认为判决书内部有矛盾,多处表述不当,法院存在给奇虎不公平待遇的嫌疑。另外,他认为,可能审理法院的不同造成了判决结果的偏差;同时,CNNIC的官方身份也是奇虎此次败诉的重要原因。而奇虎公司的代理律师杨宏华表示:“此次判决存在多处的逻辑错误,海淀法院仅仅凭借某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就认定CNNIC中文上网不存在强制安装、无法卸载以及浏览器劫持的表现,而无视奇虎公司提供的十余本公证材料。”最后,齐向东称奇虎将于近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并对证据进行补充。
对于奇虎公司的言论,CNNIC很快发表了第二次声明作出了回应,CNNIC在声明中重申了法院判决的要点,并称“那些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恶意炒作诋毁他人名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破坏行业健康发展的违法行为均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CNNIC的第二次声明如下:
CNNIC代理律师谢冠斌表示:“北京二中院、北京高院、海淀法院近期在奇虎与阿里巴巴、百度的侵权案中的对奇虎屡次判罚,表明那些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恶意炒作诋毁他人名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破坏行业健康发展的违法行为均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法院判决书已明确指出:
1、法院强调,法院“考虑到当前的恶意侵权行为和不真实信息发布给被侵权人以致整个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造成的损害,司法判决的目的在于给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害以抚慰、赔偿救济,更在于制止侵权行为的继续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2、法院认为,通过“计算机病毒防治中心”的检验报告和其他证据,“证明了中文上网官方版软件能够正常安装和卸载,不会对计算机造成危害”;
3、法院认为,奇虎“明显针对只要有‘CNNIC’的文件就列为恶意软件进行查杀的行为,并不是正常的发现问题进行查杀的行为”;
4、法院认为,奇虎对CNNIC的“负面的评价,没有任何事实依据,而且其评价内容不仅不客观公正,甚至一些言论极为不负责任,三际公司实施的诸多行为,足以造成对中科院信息中心的社会评价降低,法院认定三际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对中科院信息中心名誉权的严重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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