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一家法院日前受理了公平贸易认证机构一项针对加各手机运营商收取“系统使用费”的集体诉讼。
律师莫申特代表加拿大1400多万手机用户起诉手机运营商不当收取每月6.95加元到8.95加元(1美元约合1.12加元)的“系统使用费”,要求这些手机运营商将已收取的“系统使用费”及利息共200亿加元返还给广大手机用户。
莫申特说,“系统使用费”开始是由加拿大工业部直接征收的一个特别税种,但从1986年起,政府将它转由手机运营商纳入其月服务费代收,而所有运营商都没有执行这一规定,依然单独收取这一费用。
加拿大手机运营商在回应消费者质疑时称,“系统使用费”一部分要用来交执照费,一部分要用来维护和扩大服务网络。
作者:杨士龙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