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晒客,源自英文“Share(分享)”,指的是那些热衷于用文字、照片和视频等方式将私人物件以及生活经历放在网上曝光、与人分享的网友,是继博客、播客、换客等群体后兴起的又一“网络群体”。
阅读提示
今年9月20日,是中国接入国际互联网20周年纪念日。20年来,中国互联网飞速发展。如今,中国网民总人数已超过1.62亿,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互联网已经成为众多国人工作、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
近年来,随着中国互联网应用的日益丰富,单一的网民群体开始分化,出现了许多各具特色的新“网客”。最近教育部公布的2006年社会新词汇中,“晒客”、“印客”、“威客”等收录其中。这是继“博客”、“播客”等之后,又一批新“网客”正式进入汉语言体系。
从今天起,我们推出“新网客扫描”系列报道,与您一起走近这些“网络部落”。
晒客,无疑是2007年网络上最流行的词汇之一。8月份教育部公布的171个汉语新词里,就包括了“晒客”。现在,这个群体正异常活跃于晒客专业网站和各种各样的BBS之中。
从工资到股票
参“晒”内容无所不包
最初的晒客,是那群将自己的工资条拿出来展示的网友,他们往往会在网上公开自己的工资有多少、奖金是多少、车贴是多少、福利有多少等信息,引来众多应和者。
“应届毕业,上海,事业单位,工作8个月。2000×3(实习期)+2150×5(转正)+200×8(交通补贴)+350×8(住房补贴)+200(电话补贴)+50×3+100×3×2(伙食补贴按季度,第一季度50)+400(高温补助)+100×3(协议补助)+2150(年底双薪)+2000(新人年终奖)=6000+10750+4400+950+700+4150=26950”。
第二页这是一份在网上广为流传的上海一位热能专业毕业生的工资单,一长串的数字详实地罗列出了8个月的工资收入情况。另外还有“苏北外企惨淡工资单”、“武汉小警察收入”、“北京普通中学教师的工资单”……类似的自曝工资行为不胜枚举。其中最有名的“晒工资”,当属北京大学副教授阿忆在博客上公布自己月收入4786元的工资条,引发了一场关于大学教师收入的争论。
在一些“晒工资”的网上论坛上还能看到,从公务员到公司秘书,从刚毕业的大学生到硕士毕业6年的“金领”,公布工资条的帖子比比皆是,而且点击率和人气都很可观。
除了工资,晒客还热衷于“晒”衣服、“晒”孩子、“晒”感情、“晒”美食,甚至“晒”基金、“晒”股票……
2006年才在互联网上崭露头角,晒客为什么能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顺利地从一小群人的词汇变成公认的新群体?
一些网民认为,“晒”可以成为网民之间提供相互交流、传递情感的渠道,许多在生活中不便与同事朋友交流的话题可以贴到网上和陌生人交流。一个叫“谦谦君子”的网友认为,“在互联网上,没人知道自己的身份,‘晒’隐私不仅让自己压抑的情绪得到舒缓和宣泄,有时候还能得到许多网友的真诚安慰,这种方式很好。”
专家认为,这就是“晒”的魅力。现代社会中,网络作为传播社会信息的一个平台,其自由性给网民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表达渠道,晒客说出了现实中可能需要遮掩的内容,将个人的情感、经历统统拿出来分享,“晒”出来的真实故事更容易引起旁观者共鸣,实现了网络和现实的融合。
“晒黑”族异军突起
晒客须注意客观真实
最近,晒客中的“晒黑”族异军突起,成为目前晒客中发展最快的人群之一。“晒黑”族,顾名思义,就是将社会“黑色现象”详细披露在网络上,以警醒网民或政府部门,推动问题的解决。“晒黑”族的一个口号就是:“只有不想晒的,没有不能晒的。”
记者在一些“晒黑”论坛上发现,“晒黑”的内容各式各样。比如,一名叫“微笑女王”的网友“晒”出了某饭店后厨的一组照片,照片中,这家饭店的露天后厨西边是一个垃圾堆,东边是一个停车场,厨师们就在尘土飞扬中洗菜、切菜。此外,哪家超市服务态度不好,哪家商场不给发票、哪家银行办事效率低下等,“晒黑”族都会将它们拎出来“晒晒太阳”。
针对“晒黑”,人们所持的态度各不相同。有人热烈支持,认为不合理的事情,就应该拿出来晒晒,揭露丑恶,促进社会进步。也有人持否定态度,担心网络言论缺乏监督,“晒黑”言辞会有偏颇,夸大事实以偏概全,甚至无中生有,不利于社会和谐。对此,有关专家表示,“晒黑”应当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守道德和法律两条底线。
山东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忠武分析,“晒黑”族活跃反映了群众维权意识的提高。网络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另一个有效的渠道,有利于把力量单薄的个体汇聚起来,形成更大的集群力量对抗侵权行为。
不过,也有一些专家对“晒黑”族的做法表示担忧,认为“晒黑”最后容易演变成一场愤怒情绪的集体宣泄,并不利于问题的解决,相反会激化矛盾。他们建议,“晒黑”族应客观真实地反映自己的遭遇,比如在发帖时,要交代清楚侵权事件是自己亲身经历的还是道听途说、是自己的主观臆断还是有权威人士定性等等,同时注意就事论事,不意气用事。专家表示,唯有如此,才有利于网民从中获取可信、有用的维权信息,也才有建设性。
第三页不要“晒”过了头(快评)
张迪夫
晒客热了,网民们多了一个交流的平台,网络上出现了一种新兴群体。但是,是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能晒呢?是不是真的像他们在口号里说的:“只有不想晒的,没有不能晒的”?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网络社会是真实社会的延伸。经过长期的关于网络信息真实性的讨论后,呼吁网民自律、依法加强监管已成为社会舆论的主流。晒客作为新兴的网络群体,也应该具备一种最基本的自律意识,那就是:有序地“晒”、合理地“晒”。
晒客晒“私”,只要自己愿意、不伤害别人且不违背法律,要“晒”什么,自己可以做主;晒客晒“公”,只要不违背相关法律且自愿承担责任,也可以依法包容;而晒客晒“黑”,则需要慎重对待,因为这既涉及法律责任,也涉及个人隐私、机构形象和社会和谐等问题。虽然多了一个打假揭黑的阵地,但如果“晒”过头了,也可能变成藏污纳垢的“痰盂”和泄私愤、报私仇的“黑窝点”,扰乱社会秩序,甚至引发法律纠纷。
所以,晒客不能什么都“晒”,应当对自己发布的信息负责。同时,网民们也要理智,要对所“晒”信息进行客观分析,不要盲从,更不要跟风起哄。
记者 杨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