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男孩突然跳楼
母亲低头不忍看儿子胸前的护板。本报记者 王秋实 摄
京华时报11月22日报道 昨天是房山高一学生陈志(化名)的16岁生日,不过陪伴他的不是小伙伴的欢声笑语和生日礼物,而是腰椎上的钢钉和胸前的护板。就在两个多月前,受了学校处分的陈志留下遗书,从3楼的教室窗户一跃而下。为了抢救他,父母向学校借了1.5万余元的医疗费,却因未及时还款被学校告上法庭。
事件
16岁男孩突然跳楼
今年9月11日晚上7点,房山韩村河中学高一班的同学正在安静地上晚自习,突然,坐在第一排的班长陈志走到教室前方的窗边,推开窗户从3楼跳了下去。突然发生的意外让同学们猝不及防,“大家都在低头自习,根本没反应过来”,昨天,一个同学在教室里对记者说,当学校老师和同学七手八脚地把陈志送到医院后,在他的口袋里共发现了4封遗书。
这些遗书是陈志分别写给自己的父母、哥哥、班主任老师和女友的。遗书中说,对不起父母的养育之恩,交待哥哥“把照顾爸妈的事留给你一个人”,感谢老师,并让女友“忘记我吧”。跳楼前,陈志曾借同学的手机给女友打过电话,准备说说心里的难过事,但女友听他沉默了半晌没说话后,便匆匆赶去上自习了。挂断电话回到教室,陈志便跳楼了。
原因
9个烟头引发事端
陈志心里的难过事是他受到了学校的处分,并被张榜公之于众。处分的原因是在陈志所在的宿舍发现了9个烟头。据学校管理宿舍的甄主任说,跳楼的前一天晚上,他在陈志所在的宿舍发现了9个烟头,当场问是谁抽的,没人吭声。他让抽烟的人第二天早上主动“招供”,但直到第二天中午仍没人来承认,当他再次去问时,陈志和另一个男生站了出来,承认抽了烟。当天下午,学校将对两人的处分公告贴在了宿舍的公告栏上。公告贴出几个小时后,陈志跳楼。
对于甄主任的说法,陈志认为细节上有出入。陈志说,老师在让学生“招供”是谁抽的烟头时,曾威胁说,如果都不承认,就一人给一个处分,如果承认,就没事了。身为班长的陈志说,他虽然没抽,但觉得承认也没有后果,于是“担下了这件事”。让他没想到的是,后果不仅有而且来得非常迅速。
下午,当他回到宿舍时,发现处分的公告已经贴了出来,是留校察看。在晚自习时,陈志潦草地写了4封遗书,便推开了窗户。
官司
学校催要医疗费借款
陈父是房山长沟峪煤矿的井下工人,一人上班养活着全家四口。9月11日晚,他刚从井下回来便接到学校电话说儿子跳楼了,他急忙赶到医院,此时陈志正在抢救中,学校的老师和领导也在。由于身上没有带钱,陈父给学校打了张5700余元的欠条,以交纳当天的抢救费和住院等费用。9月29日,陈志治疗已经花了4万多,医院表示如果再不交钱就停止治疗,因此陈父又找校方借了1万元,取出自己的公积金,又跟亲友借了些钱,交了医疗费。
因为陈父一直没有还钱,韩村河中学将陈父告上法庭要求还钱。昨天此案在房山法院城关法庭开庭,校方当庭出示了陈父亲笔写的两张欠条,法院审理后认为,学校向陈父主张归还借款,理由正当、证据充分,应予以支持,但是考虑到陈志受伤后现仍在治疗期间,因此对还款期限可以酌情确定。最终判决陈父在本判决生效后30天内归还学校借款1.5万余元。案件受理费97元由陈父负担。
反诉
家长向学校索赔16万
陈志的家住在长沟峪煤矿的家属区,那是一片低矮的平房。陈家外间是10多平方米的客厅,里间用木板隔成两半,分别作为兄弟俩和父母的卧室。陈志和哥哥的房间里,只摆着两张单人床、一辆自行车、一张破桌和几个少腿的凳子。陈志说,自己出事后,正在上大学的哥哥基本每周都抽空回来,替换父母照顾自己。曾经爱打球、爱骑车的少年,现在只能在别人的帮助下站立、行走和坐卧,腰部无法活动。医院的诊断是腰椎体爆裂骨折、椎管狭窄以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等。
目前,陈志的父亲已经写好诉状,准备反诉学校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他们在起诉状中称,学校对学生未尽“教育、管理、保护”的法定职责,错误给出“留校察看”的处分,导致儿子跳楼造成终身残疾。家长提出16万余元的赔偿要求。校方昨天表示,跳楼一事学校并没有责任,现在既然已经进入法律程序,就按照法律程序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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