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有望胜诉 高盛称比亚迪可能存在财务风险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7-12-06 13:27:00转载-投稿 一键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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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诉比亚迪窃取商业机密侵权案司法鉴定听证会的鉴定报告一经出炉,就备受关注。目前深圳市公安局已将相关结果发至双方。鉴定结果表明比亚迪获取的相关文件中,确有大量文件构成非公知信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价值。而这份鉴定报告也将直接影响双方诉讼的最终结果。

由此看来,被称为“全国高科技领域知识产权第一案”的“富比之争”也明显朝着对富士康有利的方向发展。

案件始末

2007年6月,富士康在香港起诉比亚迪。指称其旗下深圳富泰宏、鸿富锦两家公司手机外观设计员工,在跳槽担任比亚迪手机设计部门负责人后,窃取和侵犯了富士康的商业机密。富士康公告指称,“比亚迪在知情情况下,蓄意促使富士康的若干前雇员违反各自的雇用合约中须向原告承担的义务,而向比亚迪披露机密业务资料以供其使用。因比亚迪非法获得并使用富士康子公司机密资料,富士康向其索取51亿元赔偿。”富士康强调,“比亚迪知悉或理应知悉该等资料的机密性,但比亚迪准许或默许不当使用该资料而建立了一个与富士康极度相似的手机生产系统。”

富士康提出的补救办法包括:强令禁止比亚迪使用有关保密资料,强令比亚迪交出因使用机密资料所获得的利润及非特定赔偿。

这次诉讼截至2007年9月27日比亚迪再次向香港联交所递交新的排期申请仍然没有裁决。2007年10月5日,因被告主体变更,富士康向香港法院撤销了原诉讼,并于10月9日提出了新诉讼,诉讼的理由同上次诉讼相同:禁止比亚迪使用相关机密资料、没收通过相关资料所获的盈利,并具体提出了共计650万元的索赔要求。

2007年11月6日,在北京民族饭店二楼锦绣宫,举行了一场由富士康诉比亚迪侵权案对相关文件进行司法鉴定的听证会。鉴定的核心证据是法院在比亚迪公司查扣的一套系统文件,富士康称这套系统文件属于自己,被比亚迪盗取;比亚迪则称自己的文件是从公开渠道获得。因此,这套系统文件是否属于公知就成了鉴定的核心内容。

而此番鉴定结果的出炉,势必会对比亚迪上市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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