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华旗资讯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发布会的事您知道吧?当天的主角是V系列数码相机,场面是够大,嘉宾也够多,而且更夸张的是,会后北京市内aigo的广告牌一夜之间全都换成了V系列DC的广告语:“爱国者 真自豪”。
爱国者V系列相机技术解析(三)
说到爱国者的V系列DC,就不得不说这水印DC,要说清这水印DC,还得从它的用途讲起。毕竟需求造就产品,要了解一个产品,应该先弄清它所满足的市场需求。
不知道您或者您的亲朋好友有没有开车被警察、交通协管员拍下违章照片,吃罚单的经历?估计您也就是被罚个几十元,但是真的碰上像北京“万元罚单”当事人杜宝良那样的倒霉事,相信就会有人出来抬杠。您在google上搜索一下,现在状告交通执法的越来越多。这是为什么呢?问题就出在作为证据的照片上,请看我们摘自京华时报的文章。
摘自京华时报:
本报讯 (京华时报记者邹桂)用照片能否认定违章停车?挨罚的李女士认为,仅凭一张车牌号照片是不够的。昨天,李女士状告丰台交通支队执法证据不足的案件在法院开庭审理。
昨天,李女士的丈夫程先生出庭参加了诉讼。程先生称,李女士通过手机查询发现自己有一次违章记录,到交通队核实时,李女士只看到了一张数码照片。照片拍下了李女士汽车尾部的车牌号码。李女士认为,照片只显示了车牌照,没有显示车内是否有人,只能证明她的车到过现场,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她违章停车。为此,李女士将交通队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返还已交罚款2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500元。
丰台交通支队当庭出示了4张照片,其中一张正是李女士的车牌号照片,还有几张是停车地点的近况和概貌。丰台交通支队称,2月24日,巡逻民警得到交通协管消息,有一白色面包车违章停车,民警上前查看确定车内无人后,便拍下照片作为证据,并录入非现场执法程序,处罚200元。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认定违章停车有两个要素,一是车牌号;其次是不准停车的信息,包括禁停标志和周围的环境。丰台交通支队认为,他们拍摄停车地点的近况和概貌就属于禁停信息。昨天,由于法律取证的问题,法庭没有对此案宣判。
这是交警取证的应用。还有就是杀人放火这样的大案要案,警察拍摄证据必需要用胶片相机,特别是异地办案,所涉及的图片证据必需通过邮递胶片来交换。
在法律上,数码照片是不可以作为唯一的证据使用的,这应该是一个常识,因为数码照片极易进行加工修改,而作为唯一的证据使用,有违法律证据要绝对排他的精神,法律不能用"有关部门没有必要修改照片"来修改的可能性,这是法律的要求。
之所以会有类似的情况,都是因为数码照片的特性决定了它在充当证据的时候,有那么一点点先天的不足。
1、修改容易。用PhotoShop修改一下,可能连现在的小学生都能操作。不知道您是否记得当初克林顿性丑闻危机时,有人来了个移花接木,希拉里瞬间换成了莱温斯基,令众人哗然。
2、原件和备份件一模一样,哪张照片是原片,哪张是复制品根本无法分辨。如果对副本进行修改后,完全可以冒充原件,照片的真实性无保障。
同样的问题还存在于新闻工作者、保险、医疗等方面。使用数字照片成本低,流通、保存方便,同时对照片的真实性也存在诸多疑问。如何给照片的版权做标记,是人们面临的最大难题。
数字水印技术,它被认为是数字作品内容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数字水印技术是将与数字作品内容相关或不相关的一些标识信息直接嵌入多媒体内容当中,但不影响原内容的价值,并不能被人的知觉系统觉察或注意到。通过这些隐藏在多媒体内容中的信息,可以达到确认内容原创者、购买者,或者内容是否真实完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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