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C盈利模式不明确成为产业发展压力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8-01-02 09:26: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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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民人数持续高速增长,互联网逐步成为国家基础设施以及国家十一五规划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因素都将拉动中国C2C电子商务市场高速增长。据易观国际最新研究表明,到2011年中国C2C市场交易规模将达到2013亿元,从2003年到2011年C2C市场规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92.9%。

但与此同时,淘宝、易趣、拍拍等C2C知名企业均提供免费服务,而自身需承担高额运营成本,这种盈利模式无疑将为整个C2C产业带来发展压力。

C2C模式更适用中国人

C2C模式更适合中国人,因为中国人喜欢讨价还价,个性化的、质优价廉是消费者更高层次的追求。C2C模式正好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由于C2C为个人与个人间的交易,允许出售二手商品且购买者不受消费者保护法保护,就像老北京的琉璃厂玩古玩一样,规则是不避欺诈,玩的就是眼力,消费者之间,比心理素质、比眼力好坏、比对市场的了解程度,这是“C2C玩的就是心跳”的冒险性,也是吸引眼球之所在。

同时,淘宝、拍拍、易趣等C2C市场主流厂商在平台功能设计以及服务方面持续创新,将为C2C用户提供更好的使用体验。此外,信用体系也将在C2C平台与相应支付系统共同作用下逐步完善,降低用户在线购物的风险。我国快递业发展迅速,虽存在服务质量不佳问题,较2006年之前仍有较大改观,已能满足C2C市场的基本需求。易观国际认为,2008年随着百度等新厂商的进入,以及更多传统零售厂商进入C2C市场开展业务都将促进该市场交易额快速增长。

盈利模式仍不清晰

ChinaVenture指出,C2C电子商务未来的发展势头依然迅猛,但由于C2C行业绝对垄断形成的行业壁垒,以及盈利模式不清晰导致的“烧钱”窘境,直接决定了C2C行业在短期内很难获得投资者青睐。

当电子商务敲开寻常百姓家大门的时候,对电子商务交易模式是个大考验,尤其在有着五千年古老文化的中国,交易思维非常灵活,所以要以B2B的交易模式套用在C2C上是不适宜的。

在中国,电子商务的各种交易模式的存在都是有必要,且有自己的价值和作用,但其中C2C的交易模式暂时不能成为主流,可以说用C2C的交易模式来培养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意识,其代价是巨大的,而且效果并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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