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集团利益违背规律 电信业务应开放申请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8-01-03 09:12:00转载

全业务经营还是全业务许可?我曾多次强调,电信业至少需要三家全业务许可的运营商,各自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差异化的既竞争又合作的态势。只有这样,才能建立有效竞争格局。

但时下,人们似乎更盼望发给大运营商一个“全业务经营牌照”,好像只要得到这样一种牌照,什么业务都做,把鸡蛋放在多个篮子里,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其实大家已经看到,商业的杂货铺时代和百货大楼时代正在成为历史,电子商务正在把整个商业带进一个个专门的购销社区,小众分群、个性化市场才是成功的商业模式。网络新经济研究也证明,无边界合作正在急速改变传统经济规律,使分工进一步细化、产业链继续拉长。

一个企业不可能做到从光纤核心网、卫星传送网、移动接入网、无线宽带网,再到互联网接入、互联网内容、互联网应用的全面覆盖。世界上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一个经营全部电信业务的运营牌照,只能是所有电信业务向所有运营商开放申请,一个运营商要申请哪种业务,就要看公司决策者的经营智慧了。

如果你贪得无厌,什么业务牌照都要先申请到手,然后大量占有资源而不善经营,那是要受到监管制裁的。

尽管我国法制还不够健全,市场环境还不够成熟,但是新经济规律已经凸显。无论是企业决策层还是政府主管部门,谁都不应该违背网络经济规律。

如果我们勇敢一点,就不难发现,在我国20年来的电信改革与发展过程中,为了某些集团的利益,人们做了太多违背规律的事。尤其是近十年来,我们甚至陷入一种为各自利益进行对抗博弈的理论误区。

似乎只要对我所在的这个利益集团有利的事,哪怕是要否定客观的几何公理也在所不辞。然而违背公理总是要付出代价的,我国电信业无序竞争问题、资费问题、互联互通问题,无一不是人为种下的恶果。

我曾经向大家推荐过三本有关网络新经济的著作,一本是《世界是平的》,另一本是《长尾理论》,第三本是《维基经济学》。根据新市场经济分析,网络产业具有准公共产品性,是信息社会的重要基础结构;网络产业链在社会分工中越拉越长;新市场经济的基础理论是兼容、平等、共赢。

如果你承认新市场经济规律存在,那就要在不断拉长的产业链中选准你最优势的少数几个环节,做成全球化企业,并与其他处于优势地位的强者真诚合作,而不是自己什么都做,一味搞横向地域隔离、纵向垄断延伸。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 杨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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