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6日,北京)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江苏美而光交通运动器材(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而光公司)侵犯软件著作权的民事诉讼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做出判决:美而光公司赔偿软件权利人欧特克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4,400元、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15,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随后,,江苏省版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最终决定对美而光公司处以80万元罚款,并勒令其立即删除未经授权的Pro-engineer2001、MasterCAM9.1、AutoCAD2004、AutoCAD2005软件。这是目前国内对非法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做出的金额最高的行政处罚。
早在2006年4月,江苏省版权局和台湾保护智慧财产警察大队分别接到投诉,并同步查缉了设在江苏昆山的美而光公司和该公司在台湾的营运点。江苏省版权局和昆山当地的公安、工商及版权部门联合执法,发现江苏美而光公司研发部门的4台计算机分别安装了未经授权的Pro-engineer2001、MasterCAM9.1、AutoCAD2004、AutoCAD2005共6套模具和三维设计工具软件,总市值超过270万元。其非法使用盗版软件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侵犯了PTC、CNC和欧特克公司等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去年7月,美而光(台湾)公司在台湾与著作权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而昆山市政府和相关版权部门在行政执法后,多次对美而光公司宣讲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但是该公司一直采取回避态度,拒绝与权利人达成和解协议。在无法达成和解的情况下,2007年7月,权利人欧特克公司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美而光公司侵犯其软件著作权提起了民事诉讼并获得上述的判决。对于另案起诉的PTC公司的Pro-engineer系列软件侵权一案,法院仍在继续审理过程中。
至此,这场两岸携手打击企业非法使用盗版软件的执法行动以侵权企业受到司法和行政的严厉处罚而告一段落。案件从2007年7月立案至12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体现了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力度和效率。江苏省版权局开展的一系列执法行动以及最终做出的高额行政处罚决定也体现了国家及地方的版权管理部门加大力度,严厉惩处企业非法使用盗版软件的侵权行为的决心和行动。
2008年,随着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深入开展和使用盗版软件企业的“黑名单”制度的实施,我们将会看到越来越多且力度更大的执法行动在各地逐步展开,那些抱有侥幸心理,仍然在非法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应该认识到使用盗版给企业带来的种种风险,尽快实施软件正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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