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据《日本经济新闻》30日报道,日本总务省正着手完善相关法律,全面禁止未经收信人许可擅自发送广告和宣传材料的垃圾邮件。
修改后的法律要求日本电信电话公司等通信公司提供不法商家的信息,总务省可以对不法商家发出整改命令。另外,法律还将提高罚金上限金额,加重处罚力度。现在,总务省打算在即将提交国会的《特定电子邮件法修正案》中加入必要的措施,以强化对垃圾邮件的打击力度。
2000年前后,日本一些社交约会网站向个人邮箱里发送大量垃圾邮件,从而激起民愤。为加强监管,总务省开始着手制定法律,于2002年制定了《特定电子邮件法》。该法规定,广告和宣传邮件必须注明“未经许可广告”字样,发送者有义务写明自己的姓名和住址。另外,该法于2005年修改后规定,隐瞒发件人信息者可直接给予刑事处罚。然而由于发信的源头很难确定,查处的总数只有3例。
总务省在本次法律修改过程中加入了以下条款:总务省可以要求通信公司提供不法商家的信息;对于这些不法商家,主管部门会首先提出警告,如果不服从就发出整改命令;家用电脑感染病毒发送垃圾邮件,通信公司可以拒绝向这些用户提供邮件服务。对于罚款金额问题,目前法律规定的上限为“100万日元(约合9369美元)”,总务省正在酝酿提高这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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