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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标准资费方案用户(即未选择各种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含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自2008年3月1日起按不高于调整后上限标准执行;考虑到其他资费方案用户(即选择各种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涉及计费系统改造和业务规则梳理等方面比较复杂,执行时间可适当后延,但不迟于2008年4月1日零时起执行。个别资费方案确有困难需延期的另行报批。
昨日,上海移动和上海联通均表示,将严格按照新规定执行。
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日针对手机漫游费下调又发布新批示。两部委批复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公司手机国内漫游费上限新标准的执行“时间表”,按照不同类别资费方案调整的技术难度,分别为3月1日和4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即漫游状态下拨打电话每分钟0.6元、接听每分钟0.4元。
具体要求为,未选择任何资费优惠方案即采用标准资费方案的手机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自2008年3月1日起,按不高于调整后的上限标准执行;因其他资费方案用户涉及的计费系统改造和业务规则梳理等比较复杂,执行时间可适当后延,但不得迟于2008年4月1日零时起执行;个别资费方案如有特殊技术困难需要延期时,可以另行报批。
这使北京、上海等地原本都无法及时享受新标准带来优惠的手机用户感到欣喜。此前北京、上海两地的移动和联通运营商均已经向两部委提交延后实施的申请,主要理由是整个计费系统调整需要更长一点的时间,希望延后实施新标准。
两部委缩短下调时间
此前,2月13日国家发改委和信产部发布通知,从3月1日起,新漫游资费标准为,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并要求执行时间为3月1日。“确因技术原因不能按期执行的,经批准后可适当后延,但最迟不得超过2008年5月1日零时起执行新标准。”
但是,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都向信产部和国家发改委申请推后执行漫游费标准,认为时间太紧,技术上无法实现。
两家运营商的一些地方分公司也表示3月1日起不能执行,例如上海移动和上海联通公司均要求推迟时间。两家运营商称主要是由于新出台的手机国内漫游费上限下调方案要求,对国内漫游通话费和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采取合并收取的方式,为此,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都需要对各自现有的计费系统进行较大改造。“时间紧、工程量大,所以赶不及在3月1日实行下调后的资费方案了。”
两部委昨天的最新批示要旨如下,移动电话标准资费方案用户(即未选择各种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含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自2008年3月1日起按不高于调整后上限标准执行;考虑到其他资费方案用户(即选择各种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涉及计费系统改造和业务规则梳理等方面比较复杂,执行时间可适当后延,但不迟于2008年4月1日零时起执行。个别资费方案确有困难需延期的另行报批。
两部委要求,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的集团公司要督促各省级分公司,按照要求提出具体执行时间,报当地通信管理局和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两部委最新的批示没有提及原来“确实有困难的不迟于5月1日执行”。缩短了运营商最终下调漫游费的时间。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著名电信专家阚凯力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运营商此前提出希望适当延后也是实情,本次资费调整牵涉到运营商清理套餐、软件系统的重建以及对新调整好的系统进行测试。
不过阚凯力也表示,本次两部委新批示要求非套餐用户在3月1日执行,复杂的套餐用户放在4月1日执行,运营商可以有相对充足的时间测试新系统。
阚凯力也表示,由于今年南方的冰冻雪灾,造成很多通信基站毁坏,这可能导致上述这些省份在执行新标准时有点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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