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漫游费下调执行时间调至4月1日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8-03-01 19:05:00原创

信息产业部漫游费上限标准最迟执行时间调至4月1日。

据悉,由于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对于原定3月1日起执行新漫游资费标准都提出申请希望延后执行,信息产业部对此正式给予批复将执行时间延至4月1日。

2月13日,信息产业部发布通知要求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从3月1日起执行主叫每分钟0.6元和被叫每分钟0.4元,以及不再另收国内长途通话费的新漫游资费上限标准。如今,原定的执行时间已到,但由于执行新漫游资费标准涉及运营商计费系统改造和业务调整等很多复杂问题,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都向信息产业部提出申请希望延后执行。2月28日,信息产业部正式向两家移动运营商发出《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执行时间的批复》。

信息产业部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移动电话标准资费方案用户(即未选择各种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含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自2008年3月1日起按不高于调整后上限标准执行。

二、考虑到其他资费方案用户(即选择各种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涉及计费系统改造和业务规则梳理等方面比较复杂,执行时间可适当后延,但不迟于2008年4月1日零时起执行。个别资费方案确有困难需延期的另行报批。

三、两家移动通信企业集团公司要督促各省级分(子)公司尽快按上述要求提出具体执行时间,报当地通信管理局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由于两家运营商各自旗下不同品牌原标准漫游费就不统一,而且各品牌还拥有不同的漫游优惠套餐,运营商按照新上限标准做调整一方面要修改原计费系统,另一方面还要修改制定新的套餐优惠方案。另外,有些省市套餐种类繁多,修改起来就更加不易。而短短十几天的时间就要完成调整,这对于两家运营商的各地分公司来说时间实在太紧。相比之下,只有原来套餐数量少的地区需要修改的相关套餐少,才能保证尽快完成。

另据了解,继广东移动和广东联通公布新漫游资费之后,北京移动和北京联通也公布了新漫游资费,并且部分用户今日开始享受新漫游费政策。(作者:幻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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