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IPTV(网络电视)的话题再一次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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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运营商主导
大型广电运营商,比如央视、上海文广,拥有无法逾越的政策优势,能够进口电影、自制影视内容(比如娱乐综艺,直播体育比赛等),具有非常丰厚的节目资源、资金实力、人力资源等,具备自主开展IPTV业务的实力。而且,其IPTV业务平台可以同现有的电视广播相互补充。
在此模式下,广电运营商的节目来源途径不变,但除此之外,为了充分利用IPTV门户,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增值业务,将会找一些游戏类、资讯类、博采等SP。在设备方面,广电运营商需要采购IPTV的系统设备和终端设备,建设IPTV业务管理平台和SP管理平台。
同以电信运营商为主导的合作模式一样,影视制作公司、电视台下属的节目制作中心的节目发行渠道都面临一场变更。
与电信运营商主导模式不同,在以广电运营商为主导的合作模式中,电信运营商仅仅起到宽带互联网支撑和运维作用。面对消费者、SP等一系列的管理、业务开展、平台维护、客户服务等工作都将由广电运营商实施。因此,广电运营商需要一个单独的业务管理中心,完成业务开通、业务测试、客户服务、费用结算等工作;需要建立一个IPTV业务网站,并进行网站建设、推广、平台运维等工作;需要建立SP(包括影视内容提供商、游戏类SP、资讯类SP等)的考核、进入与退出等机制,并定期对其进行业务指导、新应用培训、按期业务结算等工作。
互补双赢
赛迪顾问的分析师告诉记者,从目前情况来看,为了在短时间内推广IPTV业务,以电信为主导的合作模式要优于以广电为主导的合作模式。主要原因在于,PC用户、TV用户的最优价值用户群是相互补充的,而且电信运营商现在有着成熟的宽带增值业务,如游戏、影视下载、交友聊天等,能够为用户提供一站式、多业务的服务等。而由于TV用户的IPTV业务消费习惯没有形成,因此采取以广电运营商为主导的合作模式,广电运营商前期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需要至少2年的投入期。也许,这也正是双方进行实质性合作的必然原因。
但即便如此,由于IPTV的主要节目内容、牌照都掌握在广电运营商的手里,因此广电一方面可以利用牌照控制电信运营商的IPTV业务开展;另一方面,可以控制播放的影视节目类型,以达到同传统电视、未来的数字电视互补的关系。
专家表示,2005年是IPTV业务的开展初期,必须找到互利的合作模式、精确定位价值用户、重点推出价值业务类型,才能使IPTV业务顺利开花结果。(转自中国民航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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