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板包养的女友要我做她情人

互联网 | 编辑: 顾沈伟 2008-04-18 10:30: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序曲

序曲

研究生毕业以后,我应聘进了一家赫赫有名的美国公司,当时,我的同学们对我羡慕不已。这家公司的工作氛围很轻松——可以随意着装,不用常常加班,当然也有一点小小的禁忌:同事之间不能谈恋爱。

半年试用期过后,我被公司派到美国短期培训4个月。初秋,我升任公司金融部项目经理,前途似乎一片光明。但就在这时,我不由自主地陷入了一场办公室恋情之中——那年,我28岁。

我深深地爱上了 lisa———她是公司行政助理,虽然和我同岁,但此时本科毕业的她已是公司的老员工,同时深得美国老板赏识。lisa事业心很强,虽然不是特别漂亮,但她干练的神情、飞快敲击键盘的纤纤玉指,以及每日必换的得体套装,统统都让我着迷。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爱情终于战胜了办公室“禁忌”———我决定向lisa展开“地下攻势”。我的攻势很老土———送花,我让快递公司给lisa送了11朵包扎得非常漂亮的白玫瑰。那天中午,玫瑰送到时,我紧张得要命,偷偷从办公桌挡板后探出脑袋向她张望,手心里直冒冷汗。

我看着 L isa抽出花中的卡片瞥了一眼,然后满脸娇羞地抱怨道:“讨厌,谁送的?”然后,将整束花很优美地抛出一条弧线,扔进了身边的废纸篓。自始至终,她都没朝我这里看一眼。

随着那束花的“弧线”,我的心立刻凉了半截。忽然,电脑提醒我有新到的电子邮件———是lisa发来的,上面只有一句话:“如果你能坚持1个月,我可以考虑。”

这句话,足以让我周身热血沸腾。那天以后,我每天都让快递送上一束白玫瑰,lisa则日复一日抛出那道美丽的弧线。听女同事们说,只有好心的清扫工会将花插放在女洗手间,她们将那个送花人称为“厕所冤大头”。

我很心痛,毕竟为了每天的玫瑰,每月的开销不是个小数字。但这是lisa的身价,我不能拒绝——我继续用金钱满足着她的虚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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