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网络侵权主攻视频网站 网吧亦敲响警钟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8-04-25 14:54: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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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版权局有关人士透露,在2008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中,视频网站将是行动主要目标,而其正在建设的互联网网络版权监管平台将于6月试运行。这也是自广电总局《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对未采取版权保护的网站规定处罚措施以来,又一相关部门再度强调对视频网站内容版权的监管。

而与此同时,本周三集中宣判的十起网吧在局域网网上传播华谊兄弟影视作品侵权案件,也为全国13万家正规网吧敲响了警钟。

声音

“对网络侵权应在法律框架内从重处罚”

近期,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表示,在当前网络侵权盗版较严重的情况下,应该在法律框架内从重处罚。“一定要让侵权代价和成本使犯罪人感到不能再从事这种行为。”

据介绍,目前我国处罚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依据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关于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按照规定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可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没收用于传播侵权作品的工具;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平台将实施智能监测

据了解,今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较往年提前启动,持续时间也会更长,视频网站将成为此次专项行动主要目标。

据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版权处处长赵秀玲介绍,目前中国互联网领域中的侵权盗版问题较严重,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即是网络侵权隐蔽性强,案件查办难度大。

也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别看仅广东省就有上万家视频网站,但谁在做什么事儿,政府都有一本清楚账。”虽然如此,但目前对于某些视频分享网站中存在的热门影视剧盗版现象,监管部门皆感觉“取证难”,“都称是以‘用户名义’上传,发现即删除,但如何区分‘真假用户’,到底是不是真的个人用户上传?”

据了解,针对网络侵权取证难等操作问题,此次新启用的技术平台将对各网络服务提供商进行实时智能监管,第一时间发现侵权,相关信息也能在不同地域的执法部门间实现共享。

版权局监管更对口

为了解决版权尴尬,目前很多视频分享网站纷纷寻找合作伙伴、内容制造商,争取实现更多的内容正版化,如近期56网宣布与湖南电视台旗下金鹰网站合作,土豆网方面也多次对外“暗示”,在奥运方面与央视国际合作的优势。优酷方面也明确表示,与媒体合作获得正规版权是今年视频网站竞争中重要原则之一,目前我们与“央视、湖南卫电视、环球、百代、麦田等音乐公司及多家影视公司都有合作”。

而在前段广电总局对外公布的视频网站“新规”解释中,就已明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未采取版权保护措施的,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可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可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记者同时也注意到,在广电新规解释出台当晚,一些视频网站提供的热门电视剧收看数量骤然减少。

不过,也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针对目前视频网站中出现的盗版行为,版权局是比广电总局更“对口”的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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