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回应“帐篷每顶1.3万元”质疑

互联网 | 编辑: 顾沈伟 2008-05-21 15:30: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民政部:工作费用政府支付

民政部:工作费用政府支付

对于公众担心捐款被挪用或截留的担心,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副司长庞陈敏说,民政部在5月前已经发布了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对救灾捐赠的管理包括资金使用做了明确要求。对这次救灾捐赠有更具体的要求———

首先要求所有的接收机构,各级民政部门接收的捐款,一律不得从捐款中开支任何工作性的费用。另外,要求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等慈善组织,不得将此次救灾接收的捐款中提取部分留作原始资金。

庞陈敏向本报记者解释,民政部门接收的捐款一律不得再从中开支任何工作性的费用,这是因为民政部门的工作费用,由政府支付了。基金会可以收取管理费用,用于日常的工作经费,这个比例由各基金会的章程确定,但这些费用要对社会公布。

对于外界有中国红十字会采购物品价格远远高于市场价的说法,庞陈敏表示,这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慈善总会:会把管理费降到最低

中华慈善总会昨天也在中华慈善网上释疑。对于目前很多网友关心的管理费和工作经费问题,总会负责人郑重声明,中华慈善总会从未以提取工作经费作为接收捐赠的前提。

这位负责人也表示,慈善工作需要成本包括必要的项目管理费和工作经费,这是不可回避的事实。根据《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华慈善总会将努力把所需成本降到最低。以今年春季南方冰雪灾害接收捐款为例,除极少量的项目管理费外,该会未提取任何工作经费,全部拨付灾区。

红十字总会:严禁挪用转入备灾基金

中国红十字总会是此次舆论漩涡的中心,很多网上传言都是围绕该组织的。

5月18日,中国红十字总会发出通知,要求其辖下的分会“切实做好5·12地震募捐款物管理、使用工作”。在通知中,总会强调,“公众为此次地震灾害所捐赠的款物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转入备灾基金等名义扣留、挪用、截留或用作其他事项”,“各级红十字会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募捐情况及资金物资使用情况,提高透明度,同时要自觉接受和配合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

也就是说,大家不用担心捐款会被部分挪作他用。通知中没有提到管理费的问题,记者看到,《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例》规定:“根据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规定和国际惯例,可从募捐款中提取3-5%的管理费支付”。记者了解到,管理费的提取确实符合国际惯例,几乎所有的慈善组织都会提取比例不等的管理费用,用于基本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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