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信体制改革始于“中国联通”。承担“打破垄断”的使命,1994年中国联通成立。由此,原邮电部独家垄断国内电信市场的局面开始改变。中国联通进入移动通信市场后,邮电部门大幅降低了入网费和资费。虽然“双寡头”竞争使基本电信服务市场效率得到改进,但电信市场有效竞争并未形成。当时中国联通的资产只有中国电信的1/260,1998年其营业额仅为中国电信的1/112。
1998年开始实现政企分开、邮电分设,重组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成立中国移动,原先庞大的“中国电信”被切开。
2001年至2002年,以打破固定电信领域的垄断为重点,已经被剥离了移动等业务的“中国电信”又被实施南北分拆,2002年5月新的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挂牌。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和河南、山东共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信公司归属中国电信北方部分;其余归属中国电信南方部分。
北方部分和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通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重组为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南方部分保留“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名称,继续拥有“中国电信”的名称和无形资产。逐渐形成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卫通、中国铁通六家基础电信企业竞争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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