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对称监管面临两难抉择亟待政策破题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8-07-06 10:55:00转载 返回原文
第一页

自5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以及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后,至今已经一个多月了。虽未见重组风起云涌,但重组部署已迅速展开。中电信、中联通、中网通为资产清查收购、人员分流整合、组织架构调整忙得不亦乐乎,包括中移动在内的运营商们正在为不久即将到来的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摩拳擦掌、积极谋划。

受重组消息刺激,中电信、中联通、中网通、中移动港股和中联通A股也表现出不同一般的涨跌,直接反映资本市场对重组的关注,既有对重组长期利好的预期,也有对重组后三驾马车前行态势的迷茫。特别是对重组能否有效促成竞争架构向《通告》所说的“相对均衡的电信竞争格局”转变的讨论十分热烈。这些讨论几乎都把宝押在《通告》所提到的“将在一定时期内采取必要的非对称管制措施”上。但对此最有权威发言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却一言未发,也许有关的监管部门正在研究采取什么样的必要的非对称管制措施。市场已经严重失衡的态势使得非对称监管面临两难抉择。

面临三大两难抉择

首先,资费的管制与消费者诉求的不对称。

对不同运营商采取不同的资费管制措施是非对称管制的重要方面。电信业市场化改革以来,电信资费政策向着有利于消费者的方向变化,实行政府指导价,增加企业定价,政府着重管上限。中移动经过几年快速发展,具有明显的品牌优势,也因其具有宽松的成本空间,能以各种套餐组合产生低资费吸引,成为其争取用户、扩大市场占有率的有效手段,而降低通信费用又是广大用户的热切期待。但如果控制中移动降低资费,让新进入者具有比较明显的资费优势,那么则与相当部分移动消费者的多年诉求相违;如果允许中移动有限度地降低资费,由于品牌效应和网络规模经济性,新进入者的资费相对优势则不具有吸引消费的价格弹性,在已经一边倒的市场中,又会驱动消费者选择前者,这样,市场失衡必然进一步加剧。

其次,号码携带单向进入限制的公平性缺失。

号码携带转网给消费者以网络使用的更多选择,能促进移动市场发展。但在必要的非对称管制时,也许要实行号码携带的单向进入限制。即允许A网用户带号转为B网,而不允许B网用户带号转为A网用户。这样做对于实现非对称管制是必要的,但对消费者来说又显得不公平。如果双向进入,但二次带号转网单向限制,即A网用户带号转为B网,但不能再次转网,而B网用户带号转为A网用户后则可以。这对A网用户来说也显得不公平。设想一个中联通用户带号转为中移动,即使允许再转回中联通,在中移动具有明显优势的情况下,用户是不愿意二次转网的;反之,有中移动用户愿意带号转为中联通,但一旦转网不允许再次转回,这对用户来说显然又是不公平的。

再次,限制中移动向固话活跃领域拓展和中铁通自身发展。

中移动对固网传统的语音领地是无意花气力去占领的,但它对宽带和集团大客户是十分关注的,而在这方面它又具有资金强势。也许根据非对称监管要求,中移动进入固网运营与中电信进入2G的CDMA运营得有一个时间差。但中铁通与中移动合并后,虽然中铁通继续保持公司建制,作为中移动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独立运营。但中铁通毕竟成为中移动价值链的有机部分,在这时间差中,中铁通发展固话,理所当然、也在所不辞;如果再有来自已经上市的具有资金强势的中移动的资金补贴,未上市的中铁通不也如鱼得水。这样,中移动在尚未取得全业务牌照之前,就能以其在移动语音领域的强大赢利能力,在固网领域获得市场占有,如此,又失去了非对称监管对中移动延后发放全业务经营牌照的监管初衷。这又是非对称监管的一个两难境地。

第二页

非对称管制一时难以奏效

上述的几个问题只是非对称监管可能面临的两难的若干方面,重组后三个全业务运营主体确立将面临更多难题。特别是根据这次重组方案,中移动基本上没有伤筋动骨,而中联通在伤筋动骨之后,要整合架构、组合网络、融合文化,中电信是以移动通信运营的新进入者开始全业务运营的起步,即使重组完成,发了三张牌照,也一时难以形成三足鼎立,品牌、服务、网络品质等因素驱动的移动市场有效、有序竞争是不能逾越“采取必要的非对称管制措施”的“一定时期”。如果说,竞争架构的严重失衡对非对称监管提出必然要求,也使非对称监管面临两难和其它许多困难,那么,着眼于“形成相对均衡的电信竞争格局”的非对称监管也会有充满智慧的思维和解决方案。我国电信监管的实践也已经证明,办法总比困难多,何况我国电信业面对多个运营主体、市场亟待实现从失衡到均衡转变的非对称管制也还是空白,也许在这样的市场面前,更能对监管体现出一种智慧的考验,更能有针对中国特有的电信市场现状的突破性监管创新。

实际上,非对称监管之所以称之为“非对称”,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说非对称监管是在“扭曲”,对于已经被严重扭曲的市场是有必要把它扭转变成相对均衡。这些非对称监管措施的“扭曲”,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是动态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调整变化的,不是静止、一成不变的;是多种措施手段综合发生作用的,不可能是单一的措施手段所能奏效。

期待两大部门携手的监管创新

在非对称监管中,对于不同运营商采取不同的资费政策,对号码携带实行单向进入,都是十分必要的,但决不能局限于上述竞争性监管措施上,要从促进市场从失衡到均衡的转变,促进移动市场的有效竞争出发,从资本、财务层面综合采取措施,使竞争性监管措施既能发挥作用,又能把握避开两难的“度”。如对先进入者限定市场占有率、增量市场占有率,一旦超出,采取监管处罚措施。这样,具有优势的先进入者在以低资费吸引用户和鼓励它网用户携号转网上,就要考虑市场占有率的变化而掌握其节奏。当初为扶持联通而确定的资费“低20%”,却没能使联通能与移动形成有效竞争,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联通又被扶持给予C网,结果投资分散,网络质量不能支撑给予用户如同移动给予用户的价值。因此,这次重组中的给予后进入者必要的资费倾斜,也不能是简单的所谓低百分之多少,而应当是根据广大移动消费者对于移动资费的预期心理,并面向业务融合的趋势要求,在月租费、漫游费、单向收费等方面给予新进入者以更灵活的操作空间,并在互联互通结算中向后进入者倾斜。对于不正当的或有悖于实现重组目标的交叉补贴也应明确监管措施。

根据我国电信运营商的运行机制,非对称监管措施的制定、提出,不单单是监管部门的事,非对称监管措施还要与来自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考核措施紧密挂构。毕竟这两个部门都是为了中国电信业能尽快摆脱市场失衡局面,步入科学发展轨道。无论是从重组所要实现的目标、产业的长期健康、科学发展,还是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无论是对监管部门来说,还是对重组后的三家全业务经营的市场主体而言,非对称监管的过程都是关系到中国电信业真正崛起的不可逾越的艰难阶段。何时出击,业界拭目以待。

返回原文

本文导航

相关阅读

每日精选

点击查看更多

首页 手机 数码相机 笔记本 游戏 DIY硬件 硬件外设 办公中心 数字家电 平板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