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5日下午,博客茶馆之“大限将至,谁将成为反垄断法实施后的第一被告?”的研讨会在北京海淀区的潮江春会馆进行。研讨会上,中科院计算所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首先就《反垄断法》的出台发表意见。
今天是大家一起来讨论的,我觉得讨论这个《反垄断法》是非常有必要的。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就三十年,我们也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里,我们很高兴看到这个《反垄断法》通过十三年的发展,终于施行了,对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有重大的作用。对于这样一个《反垄断法》,下一步大家关心的就是,这个法律通过以后,如何实施?今天就是讨论谁将成为《反垄断法》实施的第一被告,说明大家关注这个反垄断的实施。
我个人觉得有三方面的事情是大家很关心的,
第一个就是《反垄断法》很重要,但是由于我们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家缺乏一些认识,需要有一个提高认识的过程。这个法有什么意义,为什么需要《反垄断法》,我们看到有人有不同的反应,在《反垄断法》当初我看到过一个反应,有一个报告出来,说中国还没有一个行业被外资垄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说,我们看到的《反垄断法》更多的是去关心、研究哪些领域有垄断,包括国内的一些垄断和外资的垄断,这些都是有可能的。但是他的角度就不一样,首先划一条线路,声明在中国行业当中还没有一个行业被垄断,考虑到的是《反垄断法》有没有影响外资。显然它已经给自己划好了一个框框,就是说不要影响外资利用。反垄断与外资有没有关系,当然有关系。我们看到一些例子,比如说华为公司在印度投资,华为的投资在印度来讲相当于外资,但是印度并不是无条件接受,第一有没有可能引起对印度的垄断问题,就是安全问题,第二有没有对印度产业发展不利,影响产业发展,实际上就是垄断的问题。我觉得印度在引入外资方面很清楚。从这一点来看,我刚才说的观点,就显然是一种片面的,或者是不全面的,首先想到的是《反垄断法》有没有影响外资的利益,而没有考虑到《反垄断法》会帮助你更好地引入外资。首先不需要划条线,不需要外资的垄断问题,实际上大家知道清楚,在中国来讲外资没有一个行业的垄断,但是在一些重要领域,外资还是比较多的,特别是IT领域,专家也可以进一步研讨,很明显,在IT领域,一些外资的垄断还是比较严重的。需要有一些宣传,对《反垄断法》的意义认识需要提高。
第二个问题是需要学习,因为我们还是属于后来者,对市场经济我们发展也晚,很多发达国家已经有很多年的经验,就是如何实施《反垄断法》,比如欧盟就是一个例子。欧盟在关注《反垄断法》方面,比如说中国IT领域。欧盟在《反垄断法》方面的一些做法很值得中国学习,等于他们有这些经历,我们不需要再去如何探讨。我们可以学习他们这种经验,在这种基础上,再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来认识我们的《反垄断法》。所以我们学习其他发达国家在反垄断实施方面的经验。
第三方面,要实施的话,这样一个大的法律的实施,需要保护,我们看到国外的一些经历,对象是垄断者,所以不太可能个人或者是一个企业来做,因为你们是一个垄断,不管什么样的垄断,个体或者一个企业来说可能不容易做。我们从欧盟来看,包括美国过去的一些反垄断例子。我们目前来看,到底哪些部委和这个反垄断有关系,到底什么分工,还不太清楚。今后如果没有组织上的保证,《反垄断法》实施,把这个实施的证明放在一个个体,或者是企业,这是不现实的,法律也不能很好地贯彻。我觉得应该学习其他发达国家的经验,应该有专门机构,有很明确的责任,来贯彻《反垄断法》,它的全面实施要专门人来研究。这个法要真正贯彻,没有这个贯彻或者是贯彻没有力度是不行的。
在企业界,也可以提供一些数据,中国在IT领域,我们所存在的垄断现象,可能比别的发达国家更严重,这是我们需要一些实际的材料来证明。这些方面我需要做一些工作。
我就简单介绍这些,纯粹都是个人的一些观点,不一定对,供大家参考。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