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团伙分工合作
三人团伙分工合作,靠主附卡转账连续作案
高新区检察院提供的案卷材料清晰显示了该团伙的作案流程(如上图)。他们选择作案的银行卡都是浦发银行的,因为只有浦发银行的卡,主附卡转账时不用签约。张翀等三人供述,他们分别在今年1月28日,在山东济南诈骗6万元,1月29日,三人“连续作战”在天津诈骗8万元,2月20日,在河南郑州实施银行卡诈骗骗得现金8万元,共诈骗现金22万余元。有趣的是他们相当迷信,每次无论卡上有多少余额,总是盗取6万元或8万元的吉祥数字。
张翀和杨合余被判刑了,可他们的合伙人姜兴林目前在逃,他在一开始合作时,就留了一手,用的也是假身份证。
电话转账有风险,法官建议银行提高防范能力
高新区法院刑庭庭长苏占卿认为,目前,许多银行开通了电话银行,在电话银行里可进行资金的转账交易,因此电话也成了银行卡的重要风险点,金融单位要提高证件的识别能力和保证信息安全的能力,尽可能减少由此产生的诉讼和矛盾。
主犯的忠告 网上交易一定要慎之又慎 最好经常核对账户
市民怎样才能避免个人信息泄露?面对记者的提问,庭审后张翀这样回答:“网上交易时,人们一定要慎重,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特别是要经常核对自己的账户,在网上交易后,尽可能换一下自己的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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