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我的梦想奥运主题摄影大赛开幕
“2008我的梦想”奥运主题摄影大赛于2008年7月29日在北京世纪远洋国际酒店隆重拉开帷幕。
本次摄影大赛由北京市体育局主办,体育博览杂志社、灵客传媒机构、蜂鸟网站以及此次大赛的独家赞助商SanDisk共同承办。为了以进一步抒发广大摄影爱好者对北京奥运会的热情,全方位的反映奥运会给中国带来的变化,多角度地展示中华民族独特的历史文化风采与魅力。经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批准,“2008我的梦想”奥运主题摄影大赛从2008年7月起至2008年10月举行,自此,全国众多爱好摄影又关注奥运会的朋友们,都可以通过数码影像、胶片影像的形式,记录下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奥运故事。把自己的奥运作品投递到组委会,就有机会获得几百元到数万元的数码器材和奖品。同时组委会还将把其中获奖作品刊登在《奥运中国》等知名杂志上,编辑成册,发放世界各地
本次比赛在传播奥林匹克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的同时,也为广大体育摄影爱好者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摄影才华和交流技艺的绝好平台。借助他们的镜头和独特视角,体育文化与奥运情节、全民健身与人文奥运、群众体育与奥运竞技将淋漓尽致地展现在各类读者观众面前。
蜂鸟网站www.fengniao.com成立于2000年,2004年并入国际知名网络媒体CNET NETWORKS,作为CNET(中国)唯一专业影像门户网,目前已经成为中国影像类媒体中访问量最高、最受推崇的品牌。蜂鸟网的受众群覆盖整个中国大陆、港澳台及全球华人聚居区,主要由摄影爱好者、摄影发烧友、专业摄影师和大量影像行业及相关行业的从业者组成,具有对摄影狂热、对资讯敏感、热衷于互动交流、消费能力旺盛等特点。截至目前,蜂鸟网每日流量达700万,访问人次超过80万,注册用户超过40万,4000-6000名网友同时在线,注册专业摄影师2000余名,注册模特400余人,是中国影像相关行业人士最关注的网络媒体,是中国影像第一门户。在此次大赛中负责接收作品图片上传的主要工作。
SanDisk公司是“2008我的梦想”奥运主题摄影大赛独家赞助商,闪存卡的发明者和世界最大供应商,在从研究、制造和产品设计到消费品牌定位和零售网络等方面都是全球领导者。SanDisk的产品组合包括用于移动电话、数码相机和摄像机的闪存卡、数字音频/视频播放器、供消费者及企业使用的USB闪存驱动器、用于移动设备的内置式存储、以及用于计算机的固态驱动器。SanDisk (www.sandisk.com/corporate) 是硅谷的一家“标准普尔500指数”成分股公司,其一半以上的营业额來自美国以外市场。
灵客传媒成立于2006年,是一个汇聚了业界精英势力的新兴公司,一家以品牌策略、公关传播与技术服务为主导的创新型营销企业,依托深厚的产业背景和媒体关系、强大的策划和组织能力、高效的信息管理和知识管理体系、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以及具备专业素养和创新精神的员工队伍,灵客传媒已经成为中国本土领先的知识型品牌营销机构。
参赛所提交的作品须是与竞技体育、大众体育、休闲体育传统体育相关的奥运题材。参赛作品内容为奥运活动或者体育竞赛等全民健身的内容。作品摄制时间不限,可通过邮寄、图片上传、现场报名三种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寄地址:北京市工人体育馆南楼203室《奥运中国》编辑部“2008我的梦想”组委会收,邮政编码:100027,联系电话:65535778。图片上传直接登录蜂鸟的官方网站2008.fengniao.com即可;现场报名将由SanDisk公司在国内的产品销售点为参赛者提供表格报名。
大赛组委会将邀请专业评委对作品进行评选,将评选出本次大赛将最终选出照片组27幅、视频组20个获奖作品。
为保障摄影大赛的宣传面更广,参与者更加广泛。我们特别邀请了网络、平面、电视、广播等多家知名媒体作为大赛协办单位或者支持媒体,希望通过广大新闻机构的资源优势让更多优秀作品涌现出来。
参赛规则及奖项设置
参赛方式:
1、 从2008年7月29日起,至2008年10月31日,参赛者登陆http://2008.fengniao.com ,填写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等必要事项并将参赛作品上传。或者直接将参赛作品寄至体育博览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人体育馆南楼,100027)。本次大赛分为摄影组和视频组两个大类,分别接受照片和视频作品投稿。
2、 提交的参赛作品要求原创作品,黑白、彩色不限。
3、 采用网上投稿方式,由参赛作者自行在本次大赛的专题页面上传投稿,不接受代理投稿。
4、 参赛作品可以通过软件后期进行不改变作品原貌的适当处理,但不可进行合成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
5、 在线提交参赛作品后,系统将提示上传成功信息,活动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作品,符合本规程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与本次影赛无关或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照片将被删除。
评比方式:
1、本次大赛评审为三名著名摄影家和两名承办单位代表组成;评审将从所有作品中最终选出照片组27幅、视频组20个获奖作品,并于2008年11月上旬在活动网站上公布获奖者名单。
2、公布获奖名单后,主办方将与获奖者联络,届时获奖者需于指定日期内提供与参赛信息一致的身份证影印件及EXIF格式的原始数码照片/视频作品,作为领奖证明。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或提交的个人信息与原始注册信息不符,则视为无效。
3、此次2008我的梦想奥运主题摄影大赛参赛者的个人信息,主办方只用于获奖者联络以及第4款等的大赛运营相关环节。在没有取得参赛者同意的情况下,不用于其他用途。
4、获奖者的姓名有可能会在获奖发表、作品集、作品展、广告等中公布。 5、本次大赛将在2008年11月在北京室内举办为金奖、银奖、铜奖获得者举办颁奖仪式,具体事宜将于11月上旬旬在主办方官方网站上公布。
奖项设置:
1、本次大赛将最终选出照片组27幅、视频组20个获奖作品,所有获奖作者将可以获得由北京市奥组委签署的带有奥运LOGO的获奖证书。
2、照片组27幅获奖作品将分为金奖七名,奖品分别为佳能EOS450D、尼康D60、宾得K100D、索尼A350、理光GR Digital II、富士S100FS和卡西欧Exilim Pro EX-F1相机一台;银奖八名,奖品分别为索尼T300、佳能IXUS 970、三星I100、松下TZ15GK、富士F100、卡西欧EX-V7、宾得A36、尼康P80数码相机一台;铜奖十二名,奖品分别为SanDisk Extreme III 8G CF或SD卡一张。
3、视频组20幅获奖作品将分为金奖四名,奖品分别为佳能F10(两台)和三星VP-HMX20C(两台)数码摄像机;银奖四名,奖品分别为三星VP-HMX10C(两台)和佳能FS100(两台)数码摄像机;铜奖十二名,奖品分别为SanDisk Extreme III 8G CF或SD卡一张。
注意事项:
1、参赛者必须依法拥有参赛作品的有效版权。参赛照片须为本人作品且未经公开发表,不得抄袭、拷贝、仿冒。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之奖项不再替补。如已领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原奖项。
2、获奖者同意主办方有权不限次数地将其获奖作品以任何方式应用于网站、图片展(包括展览设施)、印刷物、宣传用广告物等商业用途以及非商业用途,并不再另行支付报酬;以上权利在全世界范围适用。
3、参赛者保证提交的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将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4、主办方和承办方员工以及其他组织工作人员不参加此活动以及评选。 5、凡参赛者即视同承认本规程所述的各项规定。
其他条款
1、本次活动主办方为北京市体育局,由体育博览杂志、蜂鸟网、灵客传媒承办,由SanDisk全程独家赞助。 2、本次活动其它未尽事宜将依诚信原则进行补充并在活动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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