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商三递听证申请 北京市政府建议诉讼工商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8-09-02 13:35:00转载 返回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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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递交听证申请均遭到拒绝,第三次递交却得到意外的支持。北京市政府信访办接待人员在接待中表示:工商系统相对独立,市政府对其行为缺乏约束能力。北京市政府信访办接待人员同时建议六位网商代表:对北京市工商局发起诉讼,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

今天下午,六位来自淘宝、拍拍、易趣等网络零售平台的网商代表再次去北京市人大递交《听证申请书》,市人大法制办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她们。

这是六位网商代表第三次“上书”,前两次,他们分别在北京市一处工商管理所、北京市朝阳区工商分局遭到拒绝。

北京市朝阳区工商分局将网店新规不合理的根源归结于北京市人大的立法工作上。接待人员称:工商局作为执法机构,既无权力也无义务接受或转交这份《听证申请书》,并要求六位网商代表去北京市人大提交申请。

今天在北京市人大,法制办工作人员在认真了解情况,并听取了六位代表的前两次“上书”经历后,当即表示: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制订《北京市信息化管理条例》,但网商们反映的问题,属于北京市工商局的执法问题。

北京市人大法制办建议六位网商代表去行政管理机构市政府递交《听证申请书》。

六位网商代表随即来到北京市政府,北京市政府信访办人员热情接待了她们。

在认真了解情况后,北京市信访办人员真诚地告诉六位网商说:工商系统是一条独立的编制系统,北京市政府也缺乏对他们的约束能力,工商整个系统属于全国工商总局管理。

信访办人员建议说:要解决这个问题,最合理的办法是到法院提交行政诉讼。

六位网商代表告诉记者,已经有多名律师通过电子邮件表示:愿意义务为他们代理诉讼,帮助网商进行维权。同时还有一些律师事务所在主动联系他们了解情况,并表示要发起针对北京市工商局以及名索网的公益诉讼。

网店新规存在合法性问题

记者了解到,综合此前经济、互联网、电子商务等各领域专家公开发表的意见看,北京市工商局8月1日开始推行的网店牌照显然存在合理性的问题。

但法律界人士认为:北京市工商局8月1日开始推行的网店牌照同样存在合法性问题。

上周四,北京市工商局告诉六名网商代表称:问题出在北京市人大的立法行为中。但今天北京市人大表示:立法没有问题,是北京市工商局对条例的解释与执行出了问题。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他本人就是《北京市信息化管理条例》的立法小组成员,据他了解,该条例出台后,人大法制办已经对外明确解释过,“牌照只针对独立的网络零售网站,不适用于淘宝、易趣等C2C平台上的个人卖家。北京市工商局赶在国务院废除“两费”前,甚至不顾奥运会期间的大环境,故意曲解《北京市信息化管理条例》,强推收费行政措施。

六位网商代表告诉记者,一位律师在邮件中表示:北京市工商局勾结名索网推出工商电子牌照认证一事,与刚刚被党中央严格惩治的“电子标签2000亿”一案异曲同工,都属于权力部门利用“立法、执法、商业服务三个环节中衔接不紧密”的漏洞,谋求私利的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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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1:六网商代表提交的《听证申请书》

请求事项:

请求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贵局制定的《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中要求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取得营业执照的规定问题举行听证会。

事实和理由:

贵局出台该规定,要求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取得营业执照的办法执行起来比较困难,同时也严重损害到网店卖家的利益,让成千上万的人因此告别电子商务,最终会妨碍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还会增加新的社会问题。

一、网商营业执照条件办理存在障碍

贵局的规定已经实施,但我们至今没有看到任何关于网商办理营业执照的具体细则。如果按照传统经营主体登记来看,固定营业场所是首要条件。对于我们绝大部分网商来说,要么是兼职,要么是在校大学生,要么是下岗通过网络创业职工,根本就无法提供固定的营业场所证明。大学生住在学生宿舍里,兼职网上开店的卖家不少是“北漂族”,根本就没有自己的房产,自然无法提供固定的营业场所证明。这无疑是堵死了我们这些人办理营业执照的大门。

二、办理营业执照及后续各项费用不堪承受

我们在淘宝上开店从事一些小买卖,每个月的利润只有XX百元,用来维持生活。据有关政策得知,既然办理营业执照,我们作为个体工商户,目前的固定纳税额是120元、商用电费每度为2元等等。这些费用将使我们无力支撑在淘宝上的店铺,所带来的唯一结果就是放弃,这样一来恐怕会有成千上网的人放弃电子商务,该规定根本就无法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完全是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

三、该规定的推行会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

淘宝上营业额较大的基本上都是一些有实体店铺的经营者,他们都已经取得了营业执照。办理营业执照真正困扰的是我们这些小卖家,一旦市工商局的规定被推行,将会有成千上万的卖家会因此告别电子商务。而我们卖家中有不少人是因为资金匮乏,无力承担传统店铺费,而选择了创业。如果贵局的规定实施,必定会让不少人又将重新失去工作,沦为社会闲散人员,给社会增加就业压力等诸多社会问题。据有关方面估计,该规定会给社会增添超过400万个就业需求。

四、强制办理营业执照并不一定有效解决网络欺诈的发生

贵局的规定,是希望通过对电子商务者颁发营业执照来核心其真实身份,防范网络欺诈。但恐怕实际效果并不如淘宝、拍拍等网络交易平台运行多年的、相对健全的信用评价制度和消费者权益保障计划。我们卖家对于目前电子商务发展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深有体会,存在少数不良卖家,但也仅仅是少数,整个社会网购消费者的满意度依然很高,这体现在网络零售市场每年有超过100%的增长率。贵局办理营业执照,核实了网商的身份资料,却没有提供帮助消费者维权的救济办法,碰到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恐怕是望尘莫及。

综上所述,贵局出台要求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强制办理营业执照,不会起到防止网络欺诈、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作用,相反会直接伤害我们这些小卖家的利益,逼迫我们放弃电子商务,使电子商务产业出现倒退。特向贵局申请举行听证,以维护申请人的权益不受到更大的损害,望准如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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