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屏蔽门”事件看搜索引擎公正性

互联网 | 编辑: 张惠俊 2008-09-27 00:30:00转载

日前,有关淘宝屏蔽百度的消息炒得沸沸扬扬。淘宝方面表示,部分屏蔽搜索引擎是为了杜绝不良商家,并宣称要在10年内超越沃尔玛的交易量。但是也有人怀疑,这是淘宝面临近期百度C2C(消费者对消费者)平台的应对之举。

事实上,据淘宝方面透露,屏蔽搜索引擎的做法始于一年前,而且一直都在运作,这并不是淘宝现在才作出的决定。而把运作了一年的行为突然翻出来和百度宣称即将上线的业务联系在一起,这看起来更像是百度的炒作之举。最明显的是,百度为了此举,不惜违反自己“严格遵循搜索引擎Robots协议”的道德承诺,给淘宝卖家开通绿色通道来实现收录,暴露了其一直以来控制信息内容的强权作风。

同样有业内人士指出,淘宝以及众多SNS网站屏蔽百度也从另一个方面折射了市场对百度搜索公正性的质疑。一个证明是,2008年CIC中国搜索引擎市场调查结果显示,百度在京沪穗三城市的市场份额首次出现下滑,与一年前相比,百度在北京和上海的市场份额分别有2.5和1.2个百分点的跌幅。

谷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搜索引擎应该是一个第三方的中立平台,这是搜索引擎赖以存在的根本。长期以来,百度绝大部分收入依赖竞价排名业务,而这项业务的核心是按照客户出价高低,排列网站在百度搜索结果中的顺序。这一业务因为在搜索结果中加入人为干扰因素,而备受业界质疑。

随着市场地位的强化,百度搜索的商业化趋势愈发明显,并受到市场质疑,公众担心其商业性运作模式影响到公开信息的检索效果和排序结果,因而转用其他收费和非收费信息分类更加明显的搜索工具。

市场调查显示,有34.6%的人对Google的评价高于对百度的评价,相反的则只有29%的人。不公正上表现最为典型的是百度的竞价排名。很多人以为,通过搜索引擎竞价排名服务找到的信息是服务器随机或者是按点击率排列的,可信度自然很高。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通过搜索引擎搜出来的信息在排列上大有学问,简单点说就是谁拿钱多谁就排在前面,而不是按照权威与否或者点击率来排列。“竞价排名”是百度主要的经济来源,性质与电视、报刊的广告类似,只要付一定的费用,就可以在网络用户搜索时排在首页,而且付费越高,排名越靠前。

一位搜索业内的人士更指出其中的欺诈嫌疑,通过购买竞价排名广告,广告主还可能把和产品相关的“好话”都排在前面,这可能对消费者形成误导。

两个月前一审判决的上海大众搬场诉百度案件,就是虚假竞价广告侵权的典型案例。去年5月份,上海搬场公司发现部分搬场公司打着“大众搬场”之名,通过百度竞价排名和火爆地带等进行网络营销推广,让不少用户上当受骗,于是将百度告上法庭索求赔偿。

根据艾瑞市场咨询提供的数据,在中国搜索引擎用户不满意的因素中,对搜索结果排序不满的比例达到43%,已经显示出信任危机。另外,我国《广告法》第十三条早已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而搜索行业的竞价排名虽然没有被明确划归到广告范围,但这种新生事物显然并不符合《广告法》的规定。

而继反百度联盟之后,无数中国站长第二次团结起来,成立了百度竞价广告点击联盟,联盟称反击百度是所有被百度迫害的中小站长的共同事业,这也许将拉开民间和社会对百度种种不公正的讨伐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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