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的商业模式可以拿来为电信运营商所用。”这是法国电信旗下的Orange公司国际批发解决方案部执行副总裁Claire Paponneau近日发表的观点。
通过近期的一系列投资,包括参加海缆建设的联盟,Google已经成为电信运营商强有力的竞争对手。目前,该公司的经营模式是以广告为基础的,而且广告是其唯一的收入来源。
Paponneau称,到2010年前,所有广告支出的50%将会流向互联网、手机和电视,电信运营商应该努力争取自己的份额。
Orange公司2007年获得了530亿欧元的收入,其中6%来自内容空间及在线广告。Paponneau称,公司将努力把这一比例在2010年前提高至15%,这将是公司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
Paponneau详细介绍了Orange在瑞士进行的短信广告试验。公司将向用户发送带有互联网链接的广告短信,用户可选择是否接收或查看。据称,这种方式获得了比其他移动广告多10倍的点击率。
不过,Paponneau也指出,电信运营商在广告业务上不能单打独斗,而是要和其他合作伙伴一道开发这项业务,例如用户群的划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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