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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全社会配合
与此同时,对于TD的发展,社会各方的支持也是成败的关键。
目前TD发展最大的困难就是网络建设中的基站部署问题,比如一期TD建网的8个城市中,发展最差的也许就是北京。因为北京有太多的特殊的机关、单位,甚至连小区基站也进不去,这就造成了网络质量较差,这些问题在其他省市,往往靠政府的强力主导,都较好地解决,中国移动目前也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帮助。
另外,资深电信评论人付亮认为,近期有关部门出台的“资源共享”要求,对中国移动TD建网也是利好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资委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以相当严格的条款要求运营商之间加强路杆、基站铁塔等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付亮认为,基础设施开放,中国移动也是资源共享的受益者。中国电信在南方、中国联通在北方,在固网、宽带建设等方面也具有巨大的竞争优势。根据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通知精神,中国移动利用竞争对手已有的路杆、铁塔等资源,竞争对手也不能阻止。这样,此前竞争对手由于多年固网建设形成的路杆优势,在部分领域由于基站铁塔选址等形成的局部网络覆盖优势,也将向中国移动开放。中国移动得以低成本解决数据传输和这些区域的站址问题。
平滑演进LTE
其实,对中国移动更为重要的事情,是推动TD技术的平滑演进。在不久前的一次会议上,中移动总裁王建宙强调,向LTE演进是全球化的趋势,而且各方面都在积极推进。中国移动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提出了TD-LTE的方案,已经得到了3GPP的支持。TD-LTE已经成为国家新一代宽带无线通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
实际上,如今中国移动建设TD,已经与若干年前国外运营商做3G完全不一样了,那时候没有人知道今后如何发展,而如今在很多环节上,中国移动已经知道随后将如何演进,可以节省很大的建设与研发成本。据了解,中国移动已要求厂商提供的TD-SCDMA设备,充分考虑到今后向TD-LTE演进,只要更换一部分元器件,软件升级就可以实现,最大程度地保护现有的投资,这些内容已经被写进招标的标书。
“非对称管制”祸兮福兮
进入10月,一场矛头直指中移动的非对称管制风暴开始登陆,并呈愈演愈烈之势。
在2008年5月24日三部委公布的《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中,专门提及“配套政策措施”:针对重组后新的市场架构,将在一定时期内采取必要的非对称管制措施,促使行业格局向均衡发展,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监管体制。
9月初,工业和信息化部向天津、深圳两地的通信管理局下达了关于“携号转网”试点的相关文件,要求于今年10月份在两地开展试行工作,并称如果该政策试点成功,或将明年在全国推行。
9月底,一项被称为“联通单向网间携号漫游”的新政策在坊间流传甚广。所谓“单向”就是指中移动不可以对等使用中国联通已有的网络,而联通则可以使用移动的接入网。有传言说,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经决定在11月开始实施这一新政策,但目前尚未见到正式文件下发。如果新政实施,意味着联通一夜之间拉平了与移动之间在网络覆盖上的巨大差距。
10月初,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按照这一通知,中国电信可以与中移动站址共享,在移动的铁塔上挂上自己的无线发射设备。业内众人皆知,目前中移动站址布局已经相当完善。无需为移动网络耗费大量的时间重新选址建铁塔,电信为其全业务运营赢得了宝贵的竞争时间。
陆续出台的这些政策大大削减了中移动网络的优势,使得三大电信运营商在较短的时间内基本实现了同样的网络覆盖,中移动在网络覆盖方面的巨大优势一夜之间不复存在。不难看出,政府急于实施不对称管制,以平衡三大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覆盖程度,促进三家电信运营商从技术之争转向业务、服务之争。
面对这些巨大的压力,中国移动研究院产业市场所研究员柳晓莹十分乐观,她认为,国际上非对称管制的经验十分丰富,以携号转网为例,事实上,在大多数地区实施带号转网前夕,运营商们都颇为担心,但是从以往各国和地区的经验来看,似乎没有太多的迹象表明带号转网政策会直接导致用户离网率的剧增或是运营商收入的减少。
失去了网络覆盖的优势,柳晓莹指出,移动仍然具备其他电信和新联通目前无法赶超的强大优势。如品牌优势:移动网络个人品牌优势占优,尤其是动感地带品牌;渠道优势:强大的专营代销渠道,遍布农村的末梢渠道;客户规模优势:强大的规模和网络效应,能够充分调动社会影响因素加强对用户选择的影响;资金优势:相对新电信和新联通而言,移动资金优势比较明显,虽然最近在资本市场上,移动股票的表现并不太好,不过移动之前的资金积累还是比较充足的,资金优势能够在一定时间内为移动带来较为显著的成本优势;组织结构优势:此次重组,组织架构变动最小的当数移动,能够有利于公司政策的实施和执行力的保障。“移动可以充分发挥自己已有的移动和无线优势,在学习国外运营商先进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找好自己的定位,打造自己独特的核心竞争力。”
对于移动来说,这场非对称管制何时可以结束?北京邮电大学专事研究反垄断法的肖毅敏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不对称管制政策应随市场发展情况的变化加以不断的调整。当参与竞争的电信企业基本势均力敌时,所谓的不对称管制也就丧失其存在的必要性了。“由于缺乏与不对称管制相关的市场界定、检查和效果评估体系,不对称管制的负面作用值得担心。随着我国电信改革的深入和电信竞争格局的变化,重新审视不对称管制政策,构建科学合理的市场竞争监管、评估体系已十分迫切。”
作者:张九陆 舒杰 谢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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