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破获“木马”案 IT老板制售病毒

互联网 | 编辑: 黄蔚 2008-10-24 00:30: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可怕的网络犯罪低龄化

扬州“伯乐”销售木马

2007年7月左右,诸某通过网上一个叫“柒宝”的网友介绍,找到扬州的一名男子“伯乐”,通过“伯乐”代理销售“木马”程序,“伯乐”将“木马”销售之后就将钱汇入诸某的银行账户上,之后诸某和扬州的“伯乐”一起分钱,诸某拿65%,“伯乐”拿35%。

2008年4月中旬,由于“伯乐”要结婚,没有时间上网,就“聘请”了同学帮其销售“木马”程序。据“伯乐”交代,到了2008年6月初,网上卖“木马”的生意不好,加上网上流传卖“大小姐”这款木马程序的人被抓了,他们就不再销售木马程序了。

可怕的网络犯罪低龄化

记者采访了解到,本案中的涉及人员均为清一色的毛头小伙,且文化程度不高。有关部门一份调查数据显示,当今网络高科技犯罪案件中,年龄在18-40岁之间的青年占80%左右,平均年龄为23岁。而一项对小学生的调查结果表明,有42.5%的小学生崇拜黑客,还有32.5%的小学生有当黑客的念头。

对此,省扬州五台山医院一位心理医生介绍,通过网络作案的人群性格多偏内向,加之家庭不幸、成绩普通等原因,出现一定程度的人格缺陷,他们在正常学习、生活、交往过程中并不起眼,甚至有些人的自卑心理很严重,所以希望通过网络黑客之门引起众人关注,达到某种程度的心理满足。当心理取得愉悦后,他们便转向无节制的物质索取,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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