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品牌已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障碍

互联网 | 编辑: 江海明 2008-10-27 14:57:00转载

228个“三星”,23个“联想”,九成以上国内知名民营企业存在品牌重复问题。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日前首次发布《2008年知名企业品牌重复率调查报告》,显示品牌克隆已成为制约企业品牌规划和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

“品牌重复”是指同一品牌被多家不同单位或个人同时合法持有的现象。调查发现,世界五百强企业中前50强的中文品牌,存在重复的高达50%,“三星”被克隆的次数最多,有228家非三星电子所属企业或个人同时合法持有“三星”中文品牌。胡润中国品牌榜50强上榜企业中文品牌存在重复的高达56%,排名前十的品牌平均被克隆60次以上,其中最少的“联想”也达到了23家。而胡润中国民营品牌50强上榜企业中文品牌存在重复的高达90%。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理事长张楚教授指出,企业品牌高度重复的原因,首先是传统品牌法律保护制度允许不同行业或不同地区的企业共同持有“同一品牌”,其次,一些企业或个人热衷“傍名牌”,他们或是在相近或相似领域积极注册相同品牌,实现误导销售,或囤积相关品牌择机转售给那些知名企业。专家认为,不论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均应建立健全品牌管理和规划制度,积极预防和打击“傍名牌”现象。(记者 马海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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